他相信一切都会更好,相信奋斗和收获成正比,相信只要他尽心尽力付出了,就能改变别人。
已经想不起当初是不是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考进警校的,但总之几年之后,他成了警察。
回到自己长大的街道,成了派出所的片儿警。
他话不多,但是足够认真,别的同事臭贫时,他在整理档案,别的同事玩电脑时,他在进修网络课程,别的同事急着回家时,他在查阅卷宗。
他不肯放过一丁点经过他手的事务的不完美之处,带着一种近乎于强迫症的态度,他付出了七年半的热情。
他走街串巷,了解他认为需要掌握的每一点情况,他不遗余力补充各种专业内外知识,应用在可以用得上的每一个地方。
这样的工作狂表现,让他在上班的第八年,成功当上了派出所所长。
但令所有人不解的是,他明明有更好的晋升机会,却一次都没抓住。
或者说,他是在故意放过,甚至躲避。
“我不想往上爬,不是那块料。”
这是他给别人的回答。
上头那些想把他拉拢到自己羽翼之下的官儿,表面上说小李踏实肯干不愿脱离基层,心里头,全都笑他傻,骂他不识相。
而李家桥,就是这么不识相着,拼到了上班的第十一个年头。
也就是在这一年,这看似又将在抓小偷上户口调解邻里纠纷婆媳不和寻找走失老人的种种琐碎中度过的2015年里,他认识了狄圣龙。
那个一身刺青,行为极端,作风不正,老实人避之犹恐不及的痞子,那个烟不离手酒不离口住在修车行半地下室的社会边缘人,那个在他的管片儿里实在太显眼,却总也抓不到他什么把柄的存在。
好像一丛美丽鲜花下方藏着的,不算是美丽的枝桠上,更加与美丽无关的棘刺,和一片宁静祥和的社区氛围有种截然相反的不搭调,他也许不会主动跑过来扎破你的手,但你在想要伸手将之拔除时又总是会被刺痛。
狄圣龙,就是这样的棘刺。
李家桥有点想不明白,自己怎么明明已经有了痛的预感,却还是要伸手去碰。
他是在某个值班的夜里,第一次跟狄圣龙有真正意义上近距离接触的,细想想,那就是一切后续的开端。
接到110警情,说附近的二环主路上,有个行人在乱走,情况危险,李家桥就赶紧抓起钥匙上车了。
他不喜欢一当了官,不管大小,就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他是个乐于亲自出任务的所长,他的“乐于”
,让他在那一晚,一脚踏入了深渊。
把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他看着那个好像在打车一样伸手阻拦过往车辆的男人,定了定神,一把拉开车门,下车跑了过去。
走近时,他基本借着路灯光看清楚了。
一身嘻哈歌手的穿着,鬓角和脖颈上方的头发剃得极短,头顶和脑后却留长,还梳了个也许别人认为时尚,在李家桥眼里却蠢透了的小辫儿。
男人衣服遮不住的脖子和手腕上,都有刺青,嘴唇上是个银晃晃的铆钉,再加上下巴上的胡渣,脖子上的金链子,身上的伤痕跟酒气,要说这是个正经人,打死他他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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