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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诧异地一笑:“大小姐果然失忆后性情大为改变,以往大小姐都是同我们一样,只呼老爷的。”
老爷?明澜黑线,这对父女的关系还真是冷淡啊……“老爷没有明说,他只是略为提到过,需要些大型的火器。”
大型?明澜越发对这个便宜阿玛好奇起来,若说要如许多土豪地主一般私办团练,买火枪就行了,大型火器,自然是指大炮一类。
好勇斗狠,争抢地盘,往往只选择洋枪,因为大炮沉重不易搬运,距离太近的话就无法发挥其功效,还容易被人连锅端,成本也比火枪高了许多。
但发射时却惊动甚远,犯了私抢地盘的大忌。
唯有保家卫国,抵抗外侮,才是大炮真正的用武之地。
这位老爷,在风雨飘摇之际,有如此远见,如此胸襟,虽然他对自己的女儿不咋地,却还是让明澜真心的佩服!
明澜用她的馒头眼梦幻般地盯着安先生,喃喃道:“真是越来越起点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明澜并没有记错时间,欲知详情,请耐心等待~
6月10日改完~
6月22日三改
惊闻
第二天一早,蓓儿便给明澜梳了个中规中矩的大辫子,扣上了瓜皮帽。
清代男子的发型千篇一律,都是又长又细的金钱尾。
所谓金钱尾,就是辫梢能从铜钱的钱眼中穿过,以这种标准来看,明澜的辫子粗了不止一点半点,好在英国人不熟悉大清国的发型,她这头稍显另类的辫子,不过是一个不算败笔的败笔罢了。
由于明澜怕水,下船时几乎是安先生一路夹着大呼小叫、手脚僵硬的她,才勉强站上地面,旗舰上留守的船工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大叹了一口气,齐齐摇头:“姑娘虽然失忆了,嗓音却还是这么高亢嘹亮啊……”
“堂堂大清国最庞大最高贵的商队,领队却是如此的年轻有为,啧,不知道该说大清国使用人才不拘一格呢,还是?……”
远远地,传来一句平平的反问,带着英国人特有的那种彬彬有礼的说话方式,却掩盖不了语气中的嘲讽和嫌恶。
明澜在国外待了三年,比见识增长的更快的便是一腔爱国之情。
听到这句拿腔拿调的贵族英文,安先生倒是没什么反应,估计还没听懂,明澜却立刻怒目而视。
循声望去,却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身后站着一排身着正式皇家礼仪服饰的卫兵,似乎就是来迎接他们的使者了。
拜玉兰的好视力所赐,明澜能够清楚地看到少年的长相——他身形高高大大,一副倒三角身材,宽肩长腿,金发碧眼,宝蓝色的眼睛颇有几分贝克汉姆的神韵,眉宇间自有一股英气,一身贵族的衣饰,剪裁十分得体。
虽然还没有完全脱离毛头小子的青涩,却已经足够令寻常女孩看一眼便脸红不已了。
可明澜毕竟是见过“大世面”
的人了,不要国内电视上层出不穷的花美男们,就是在德国,号称有着最优秀血统的日耳曼人,个个都有一副金发碧眼,棱角分明的好皮囊,最优秀不敢说,但也算是欧洲相貌俊美之集大成者了。
明澜看了三年,早已经产生审美疲劳,对帅哥基本免疫,寻常帅哥落在她的法眼里,也不过只剩“顺眼”
二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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