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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笨蛋我一直都知道知道(第1页)

“不是句号我也不怕,是刀我也不怕,我不认为我们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是能够被轻易斩断,即使被斩断,也会藕断丝连,渐渐重组,更胜从前。”

沈梦雅对常笑坚定的说道,说完紧紧的握住常笑的手,以表达他对爱情坚定的决心

受沈梦雅情绪感染,常笑的内心也逐渐坚定,两人一同和林老师告别之后携手走向天台。

天台,天台,这承载着我无数青春幻想的地方,看着天边的夕阳,常笑的思绪好似又回到了当年,好似又看见曾经那个孤僻而又坚毅的少年拿着石头在墙角刻字。

天台,现在已经成为了放旧桌子板凳的地方,我不知道这里能否找到关于我的青春痕迹,我拉着沈梦雅的手朝着一个隐蔽的地方走了过去,很庆幸,墙角的字体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脱落,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所以得以留存至今。

青春的记忆极速喷涌而来,我与曾经的那位少年也在这一刻完美重合,感受着他的所思所想,体会着他的喜怒哀乐。

我与“他”

一起在这一面墙刻下了青春的痕迹。

好开心,今天又见到她了,她还成为了我的同桌,以后的日子啊!

想想都美好。

好烦,今天上课和她打闹被叫进了办公室,不开心。

第一次牵她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摸着很舒服很舒服。

哎,第一次和她去游戏厅,就被保安逮到了,还被老师强制叫家长,真烦。

今天看着她帮我做作业那副气鼓鼓的模样我就想笑,哈哈哈哈。

哎,又被叫办公室,不过她真的很讲义气,我想她那低语的反驳声我这辈子都不会忘,她不会喜欢我吧,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他可是我们学校女神级别的人物,怎么会看上我呢?

以后在也不逃课了,因为她哭了。

我喜欢苏清宣,谁都不知道………哈哈

随着少年刻字的完成,我的灵魂也从过去回到了现在,渐渐的和自己的身体融为一体,思绪也渐渐回归,看着自己过去留下的一点一滴,感慨道:“原来………我………也有………青春啊!

可现在………我这副模样…………还是我吗?”

沈梦雅看着常笑缓缓说道:“人啊!

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断的改变自己,最后才自己已经不似当年那般模样了。”

常笑沉默了一会,而后自顾自的说道:“是啊!

是啊!

可是为什么我就看不开?”

沈梦雅对常笑说道:“因为你总是喜欢怀旧啊!

人终究是要向前看的,我有时候啊!

既喜欢你的怀旧,又不喜欢你的怀旧,因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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