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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3页)

“都两点了,先睡觉吧。”

乔岭南说,“这么厚一本呢,以后有的是机会再看。”

白澈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最后抱着它回卧室了,乔岭南只能无奈地笑。

其实乔岭南也明白,混沌道士写这本日记,是为了记录他的成长。

虽然混沌道长在日记里吐槽他,他现在看日记的时候又吐槽混沌道长,但他很清楚,这本日记记载的是师父对他情义。

那样一个粗人,还想着用记日记的办法来记录孩子的成长,可见也是很爱他的。

白澈当然也明白,所以才会对这本记录了乔岭南成长的日记,格外的喜欢。

第47章

但白澈的喜欢,还是超出了乔岭南的想象。

第二天,白澈出门的时候,固执地把日记带上了。

今天乔岭南要陪白澈去买朱砂,回来把最后一道符画好,招魂旗就能完成了。

白澈买的朱砂也是经过千挑万选的,卖家都不在主城区内,即便开车去,来回也得好几个小时。

“路上好几个小时呢,我读给你听。”

白澈抱着日记说,眼睛里有光。

乔岭南其实很开心,最开始见到白澈的时候,他说话都是冷冰冰干巴巴的,不会使用任何语气词,使用频率最高的话就两个字:何事?他那时候只知道有事和没事,不懂什么叫聊天。

可现在的白澈,虽然话相对还是少,但语气语调已经开始和缓起来,偶尔还会使用语气助词。

这些改变都是很细小的,不用心观察根本不会发现。

但是乔岭南发现了,他特别高兴看到白澈现在的改变。

他喜欢任何样子的白澈,可白澈冷冰冰的样子,他会心疼。

白澈上车以后,果然开始给他读日记。

“……他们问我,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才反应过来,我还没给孩子取名字。

平时王婶叫他宝宝,我一般都叫臭小子,哪里想过给他取名字?可我也是个粗人,没有文化。

取名字这事把我给难着了,我翻了好多书,可惜有些字我都认不全。

我后来急了,就说,这孩子不是捡来的吗?就叫捡漏得了。

他们都不同意,纷纷给我出主意,立志要取个好听的名字。

最后,大家统一了意见,说这孩子是在树下捡的,干脆姓乔好了,又是我在卫岭山南面捡到的他,名字就叫岭南好了。

乔岭南,听着还不错,像是有点文化的样子。

可真难为了这帮没文化的,能想出这么一个名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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