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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诗名远扬横压当代(第1页)

刘振云当即不敢动了,生怕惊吓到魏明的灵感。

这时魏明问他:“带纸了吗?”

刘振云一怔:纸?莫非你有的是粑粑?

魏明又道:“还有笔,快记,要溜走了!

快!”

“哦哦!”

刘振云非常庆幸,为了记录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片段,他是随时都带着钢笔和小本本的。

然后魏明开始了一段诗朗诵,刘振云本以为只是一小段,没想到记着记着,十几分钟过去了!

他的手速快要跟不上魏明的口速了,这竟是一首长诗!

用了好几页纸才写完!

而魏明一气呵成地完成了这首诗的创作,几乎没做停顿!

念完,魏明拂一拂并不存在的衣袖,留下一句“打完收工,记得请客。”

然后就飘然远去,且一字未改。

好一派名士高人风范啊!

刘振云看的目眩神离,他知道这是自己永远达不到的境界。

回宿舍的路上,他低着头看那个小本本,眼睛就一刻没有离开过,看一句被震撼一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进了32号宿舍楼,他还不小心撞到了77级法律系的强哥,还好他人随和。

中文系的男生住在三层和四层,刘振云的宿舍是406号楼,他们这个宿舍最大的特点就是“土”

,基本都是农村来的学生,踏实刻苦,一心向学。

还没进宿舍,他又碰见了79中文的师弟骆一禾,也好写个诗啥的。

小骆虽然是燕京人,但从小跟随父母在河南农村劳动。

所以他跟刘振云比较投机:“咦,师哥,你低着头看啥嘞。”

“看宝贝呢!”

刘振云笑道,“小骆,你不是喜欢诗歌吗,进来一起品鉴品鉴吧。”

“谁写的啊?老熊吗?”

进了屋,刘振云才宣布:“我拿到了魏明的一首诗。”

昨天一天,“魏明”

这个名字在中文系几乎已经人尽皆知了。

“啊,不是小说啊,我喜欢小说。”

老田道。

宿舍里的小杨道:“先别念,我去叫一下老熊,他跑了好几趟了。”

于是刘振云就一直没有打开那个本子,任凭其他人怎么恳求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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