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小心翼翼地整理了下燕尾服,非常郑重地活动了下手指后慢慢地坐在凳子上。
灯光照在他俊朗的脸上,他激动的表情转而变得庄重而神圣。
他每一个动作都很认真,每一丝呼吸都透露着虔诚。
他知道,自己是第二个弹这曲子的人,而且是在原创者面前。
他提醒自己要做到完美,不能让这曲子有任何亵渎感,不能有任何错误。
随后,他闭上眼睛,找到了最佳的状态,紧接着伸出手触碰着琴键,灵动的手指在钢琴之上流淌,一个个美妙的音符顷刻间在指尖倾泻而出,顺着空气在整个大厅内回荡着……
当听到乐曲响起来的时候,陆远瞳孔微微一凝,这一刻宛如见到鬼了一样看着爱德华。
怎么可能?
这!
这!
一模一样?
爱德华弹出的旋律竟跟原版勃拉姆斯所写的《摇篮曲》完全一模一样,甚至没有任何一丝的出入。
一切都浑然天成,音符都没有错过。
开玩笑的吧?
要知道,自己只是弹了一遍啊!
而且是磕磕碰碰弹的,节奏,音调,和弦等一切都是那么的粗俗不堪。
可是,他竟然能在这一瞬间完全记住!
这么强大的记忆力,简直是……
怪物啊!
世界上难道真有这种过目不忘的怪物吗?
陆远在震惊。
是的,此刻他只能用怪物来形容爱德华这个人。
非常的不可思议。
高雅的技艺搭配着这一优美恬静的曲子,令下方所有的观众都痴迷……
时间一点点过去,当弹到中间部分的时候有几个观众竟然靠在椅子上有一种进入梦乡和天使在说话的美妙感。
他们享受这种感觉。
钢琴曲是一种魅力!
渗透进灵魂,感染人的魅力。
特别是在爱德华手中弹出来的曲子尤为强烈。
音符起转,落下,再起再落。
手指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宛如精灵。
一曲终了,但并没有响起掌声。
这一刹那间所有人都在恍惚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之中,包括陆远这个二傻子。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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