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新停知道,程思稷有胃病。
加班加点工作遗留的病根,以前他总要费很大的工夫才能将他从书房里哄出来吃饭,但有时候,自己会先被当作点心吃了。
江新停眼睫颤了颤,话语还冷硬,语气却先软了:“只有食堂。”
“可以。”
程思稷从善如流地松开手,不将人逼得太狠,慢一步跟在后面凝视江新停在前方领路的背影,阔大的冲锋衣下包裹他匀称的身形,四肢纤长,看起来就很灵遖鳯獨傢巧。
三年前他的小孩离开他的时候,被他教得很好。
头发是循规蹈矩的乌色,是细的软的绵的,像春雨一样,耳垂如剔透的软糖,干干净净,凑得足够近,还能看到上面细小的绒毛,轻轻吹一口气,它就变成淡淡的霞色。
而现在的江新停拥有很多他未知的习惯,染了灰色的发,打耳洞戴耳钉,但还是漂亮,愈发漂亮。
之前他的好看尽在掌握,如今的他像旁曳斜出的蔷薇,增添一抹莫测的美,勾起人的胜负欲。
让人更想侵占。
第6章我恐怕会后悔
食堂正是人最多的时候,熙熙攘攘簇在一起,有的穿卫衣、夹克,有的穿队服,只有程思稷一身高定西装,混在一群年轻小孩儿里。
不少人投来好奇目光,江新停浑身不自在,反观程思稷神态自若。
江新停恨他长相惹眼,风度矜贵,金孔雀似的。
在他人生有限的阅历里,程思稷是他见过最具人格魅力的人,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掌控力,让你沉沦于他的教导。
他既不可违背,又极度温柔。
如今除去程思稷爱人的身份,他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电竞选手,与他自然而然产生云泥之别。
当年和程思稷结婚,就有不少言论说,他沾了程思稷的光,他不以为意。
直到后来他拼命练习,输了他不敢说自己难受,因为别人会嘲讽他打不好也有程思稷托底;赢了也不敢喜形于色,因为会被说是程思稷出得起价,捧得好。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程思稷的光环遮盖他。
直到后来,如鲠在喉。
他现在的生活不能说尽善尽美,但离开程思稷以后获得的自由,已经足够令他满意。
然而时下这种瞩目重新唤起他对之前那段失败婚姻的回忆,为了不再让程思稷摆着大长腿显眼地跟在身后,江新停找了一个空桌让他坐下,等他打饭回来。
“你吃什么?”
江新停问。
“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程思稷回答。
是。
他知道。
这人爱吃酸的。
一切番茄系的,还有醋溜系的,烤牛排也要挤整整半颗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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