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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2页)

最让我心烦的还是抄书。

其实所谓抄书,有点儿类似于前世的做笔记。

君闻书把需要我抄的部分做上标记,由我抄下来,注明出处及页码。

在前世,毛笔字被视为书法,属艺术范畴,我这应试人才没写过几笔。

而今世,没上过几天学,毛笔字写得也少,每次拿起那软搭搭的笔我便犯怵,在纸上一画就是一堆墨滴,别提什么蝇头小楷了。

起初,君闻书见我在纸上画的几个好似虫子般的字,都要耷拉几天脸。

好在他修养还不错,只让我重抄,并不曾当面给我难堪。

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办法。

所谓办法,其实也挺丢脸的,还是回到硬笔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终无法参透前世用的签字笔的原理,没办法造个珠儿让墨流出来,于是索性自创了铅笔与毛笔的结合体--把槐杨木削尖,蘸着墨汁写,虽然写几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写毛笔强多了。

我还自鸣得意地给这种笔取名叫"

幸笔"

,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帮我对付君闻书。

君大公子第一次见我用幸笔的成果,惊讶之情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然后我们就有了如下对话--

"

这……这是什么?"

他抖着那几张纸。

"

回少爷,您要奴婢抄的书。

"

我毕恭毕敬地回答。

"

我是问你这是用什么涂的?"

"

回少爷,不是涂,是一笔一画抄出来的。

工具嘛……"

我停了停,不敢说是幸笔,"

是奴婢自己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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