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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再见(第1页)

黎明划过黑夜,又是崭新的一天。

今天的节目是风花节中最重要的部分——风花典礼,向风神大人献上风之花。

大家一大早就来到了广场,手里捧着各式各样的鲜花,有蒲公英、风车菊、小灯草······,他们会因为别人手中的鲜花和自己不同而面红耳赤地争辩。

“正统的风之花一定是蒲公英!

我曾曾曾曾爷爷就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漫天飘飞的蒲公英花就像无可匹敌的海浪冲散了暴君腐朽的统治,这是我此生见过最美丽的风景。”

所以蒲公英一定才是真正的风之花。”

“不不不!

风车菊才是真正的风之花。

风车菊会随风转动,微风不止,那它便永不停歇。

这正是巴巴托斯大人的精神象征。

风之花一定是风车菊!”

“咦?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风之花是钩钩果吗?”

······

艾莉丝也被他们的话题勾起了兴趣,忍不住向唐天问道:“唐天,真正的风之花到底是什么啊?”

唐天笑了笑回答道:“其实并不存在真正的风之花,风之花是我们当年反抗迭卡拉庇安时用于联络的暗语,虽说最后我们总攻时使用的确实是蒲公英,但平时也有一些人会用风车菊、小灯草等等代表风之花传递情报,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风之花也各不相同。”

艾莉丝看了一眼唐天手中的蒲公英,说:“它就是你心目中的风之花吗?”

“啊,是呀。

它承载着我太多的回忆了。”

唐天有些缅怀地看着手中这株小小的蒲公英。

“咳咳,大家请安静一下,风花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次风花节我们决定从各位中随机抽选一名成为风花节之星,代表蒙德向风神巴巴托斯大人献上风之花。”

温妮莎顶着一双巨大的黑眼圈向众人宣布道。

自从回到蒙德后,这是她第一次走出办公室。

没日没夜的批阅文件,就连小麦色的肌肤也遮挡不住浓厚的黑眼圈。

如果不是元素力的滋养,她早就猝死了。

“请大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小纸条上,然后放进这个盒子里。”

大家陆陆续续地将纸条放入盒子,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紧张和期待。

风花节之星对于他们来说可是莫大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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