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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他有好看的皮囊,颇有欺骗性。
这一点郗晨的体验尤其深刻,因她掌握着同样的优势,人们只知道她漂亮、乖巧,却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的颜色。
郗晨一边想着一边端起酒瓶,又要给往空杯子里倒酒。
这时从旁边伸出来一只手,挡住了杯缘。
郗晨抬眼,对上靳寻带笑的眼睛。
他说:“再喝我就醉了。”
郗晨又将酒瓶放下。
另一边几位老板将此看在眼里,纷纷笑起来,有的还开始说荤话。
他们看郗晨的眼神越发露骨,仿佛已经脑补过数次她被男人压在身下的模样,第一个当然是靳寻,接下来自己可能是第二个。
郗晨看着他们的眼神,心里早已没了侥幸。
她想象着荞姐和那些客人们的画面,频繁提醒自己多想一些,起码要在思想上尽快脱敏,等轮到她时还不至于太恶心。
有时候麻木是有好处的,它就是伤口外的结痂,会保护里面的肉不受侵蚀。
有一件事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靳寻碰她之前,无论其他男人再怎么垂涎欲滴,都会收敛。
但只要靳寻碰过她,就等于收下这份礼,生意就算谈成一半,其他人将会分到很多红利,之后再考虑怎么瓜分女人,两边都不耽误。
这三天,荞姐每天都在嘱咐郗晨要做好准备,靳寻随时会带她出场。
荞姐还塞给她一点药,说可以推迟大姨妈,万一要是来了,别误事。
靳寻的手再次伸了过来,握住她的。
“手这么凉。”
郗晨没接话。
靳寻看着她笑了笑,作势起身:“时间不早了。”
其实时间还早,但在座的所有老板没有人敢留他,尤其是他起身时还拽着郗晨。
每个人眼里都流露出了然。
郗晨一路跟着靳寻走出夜阳天,临上车前只回头看了一眼。
连荞姐都出来了,在门口恭送,高兴的好像嫁女儿一样。
郗晨无动于衷地收回目光,坐进后座一动不动。
直到车子开上路,郗晨看了看闭目养神的靳寻,又看向正在开车的男人。
这个男人她见过一次,是她穿着校服来夜阳天时在门口撞见的,看上去三十几岁,眉眼浓黑,表情极少,看上去性情颇为沉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声音偏低,有一点林新本地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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