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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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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下来,因为爸爸就不在身边,所以邻居有好些长舌妇就把我叫做“野种”

我懒得跟她们辩解,我不想告诉她们我爸在监狱里。

因为我爸不管犯下了什么罪过,但是他在我心里都是一样完美的,我不希望让别人知道我爸是个罪犯。

她们愿意叫我“野种”

就叫好了,反正我又不会因此而掉一块肉。

只是——妈妈听见的时候,我会看见她眼里的悲伤。

不过我没事,我会拍拍裙子站起来,拉住妈妈的手,仰头,快乐地告诉妈妈,“妈,爸爸是这个世上最完美的人。

我爱我的妈妈和爸爸!”

爸爸不在妈妈的身边,所以我必须扛起安慰妈妈的责任来。

再一个“野”

呢——我觉得我很像野草。

那种小小的长在路边,不起眼的、甚至是披满了灰尘的狼狈的,但是却是顽强而坚韧的,不管是被人踩踏过,还是被车轮碾压过,依然顽强活下来,顽强伸展起被踩扁的身子,直直朝向天空的那种野草。

这种感觉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朦朦胧胧的,后来是看了台湾的偶像剧《流星花园》,看到了杉菜的那句话,我的心里才忽地明白了,原来我自己也是一根野草。

野草很好,野草也有野草的幸福。

还有一个“野”

,那就是“野丫头”

我从小没什么玩具,没有洋娃娃、也没有公主裙,所以我没办法跟小女生们一起玩,她们也都不搭理我;所以我只能挽起裤腿冲进男生的泥巴堆。

他们玩打仗攻山头,我就跟着攻山头;他们摔泥巴,我就跟着摔泥巴;他们敢晚上去江边捉蟋蟀,我就也跟着去捉蟋蟀……一身的泥巴,一身的伤疤,我没了女孩子的文静样儿,但是却留下了我记忆里的一串欢笑。

这,就够了,不是吗?

才不像某人,小小的时候就整天穿着笔挺的白衬衫、斯文的长裤、配擦得锃亮的黑皮鞋……累不累呀,真像个小老头!

哦——真是的,我怎么又说起那个小老头来?

他的名字虽然叫沐阳,但是我看他根本就是个没有阳光的阴魂,跟在我身边阴魂不散。

他不喜欢我,我早就知道。

每次他看见我满身的泥巴,那两条眉毛就会皱得好像毛毛虫,就像我活活欠了他几百吊似的——凭什么呀,他有他的人生,我有我的活法,他凭什么对我横眉立目的呀?

既然不喜欢我呢,他还不走开:我玩泥巴,他站在几米开外看着我;我跟着男孩子一起冲锋攻山头,他咬牙切齿地别开了头;我夜里跟着男生一起去捉蟋蟀,他非要让司机开车等在大路边……

好吧,好吧,我知道这是因为他是清浣阿姨的儿子。

清浣阿姨要她照顾我,要他当我的哥哥。

可是谁说我一定需要一个哥哥呢?谁说我就非要他的照顾?

我是野种+野草+野丫头,我这样的人自己有顽强的生命力,我才不要他照顾!

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他才是被上帝眷顾的孩子,而我永远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

越是跟他在一起,越是看见他干净、整洁、华丽的一切,我越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就像这个世界上有光,也一定会有光明被遮挡住的阴影一样。

他是光芒闪耀,我是黑不溜秋。

所以——算了吧,我们不该有交集。

不喜欢我的人,我干嘛要跟你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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