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提姆现在脑袋有些乱。
自从听到佩因特的名字之后,好像有很多记忆像苏打水的气泡一样,滋滋滋地往外冒,炸开的气泡弄得他有些恍惚。
哥谭的小巷子,受伤的幼猫,蝙蝠电脑里的档案,只有看着照片时才能认出的五官。
纠缠成结的思绪被用一把梳子,轻柔地梳理开。
提姆清晰地意识到,眼前的人不是单纯的普通人。
提姆隐晦地搓搓指尖,侦探的求知欲与义警的控制欲开始掌控他。
他之前在弹奏什么曲子呢?
一个被放弃的疑问重新浮出水面,机会难得不是吗?原本以为不会得到的答案,现在就这么大咧咧地摆在眼前。
“佩因特?我可以这么喊你吗?”
提姆斟酌一下,决定先从名字上拉近关系。
对方黑曜石般的眼眸转动,混着暖黄的灯光映出自己的面容,漆黑的宝石上流淌着敷衍的笑意。
提姆听到对方说。
“当然。”
“那么我叫你佩因特,你也叫我提姆。”
提姆笑着举起手里的果汁,又说:“我感觉我们能成为好朋友。”
佩因特的眼里流淌着其他一些情绪,仍然疏离,也举起端着果汁的手与提姆碰杯。
两个玻璃杯轻轻磕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就这么感觉吧。”
韦恩阔佬是社牛,果然他的孩子也是社牛。
谁曾想未来的佩因特会对自己这句话嗤之以鼻,韦恩家真正的社牛还没出场呢!
天真!
此时此刻,布鲁斯和提姆显然是霸占了佩因特心里的社牛榜单Top1Top2。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提姆有些不好意思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矢车菊蓝的眼睛透露出纯粹的好奇。
佩因特对这样的眼神很熟悉,他的“朋友们”
总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