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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珠听得懵懵懂懂,什么成绩好就能逆天改命,她是不信的。
可大家背地里笑话她目光短浅,她不服气,脑子里迷迷糊糊地,有时觉得同样陪酒女的小孩,凭什么别人有她的孩子没有,气堵得厉害;有时又单纯认为多花点钱,能把条件提上去找到更有钱的男人也不算亏。
——这叫投资,她倒明白。
只可惜就算把她崔明珠身上的皮肉一斤斤割下来当最昂贵的牛肉卖,骨头用来熬汤,也报不起班,更别提买这样一副精美的身外物了。
真该死。
她爱一切闪耀的东西,恨一切自己得不到的闪耀。
崔明珠天性如此,冥冥中或许她的女儿亦如此。
“我有钱,妈妈。”
按住她要摘下戒指的手,崔真真道:“很多。
所以你想买什么都可以,想买多少买多少。”
“是嘛?”
双眼一下亮起来,崔明珠大叫:“那个谁,包起来!
通通包起来!
再把你们店里卖最好的金子都给我拿出来!
快点!”
“待会儿再去珠宝店。”
一边不客气地指挥店员,她扭头,喜滋滋地同女儿说道:“我要卖钻石,叫鸽子蛋的那种,不打折的名牌衣服、口红!”
丝毫没有过问钱的来处,没有起疑。
妈妈就是这种性格,自卑,敏感,多疑,不讲礼貌、粗俗,兼具天真,缺少安全感,对男女以外的所有事一知半解,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记忆里的妈妈总是活得疲累憔悴,疾世愤俗。
一具行走的活尸上即便披上红艳的皮,依然是鬼,鬼见不得天日,只在夜间出没,双眼浑浊凄楚。
崔真真第二次见她这样雀跃,上一次是因为拥有了晒得到阳光的新住所。
崔明珠一口气买了好多东西,吵着要吃自助。
她吃起自助太贪心,一次要装太多盘子,即便如此,鼓胀的腮帮不住咀嚼时双眼仍投远方,时刻紧盯取餐区,一直思考下一趟应该拿什么、什么最贵最好,不肯错过任何新鲜呈上来的菜肴。
饿死鬼的做派已经足够引人注目,况且她穿戴夸张,手上又闪金光又有钻,恨不能把十根指裹满似的,铁定是暴发户吧,有人窃窃私语道。
崔真真没有理会,给妈妈递上湿巾:“妈妈,吃完饭去拍大头贴吧。”
“拍那种东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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