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火拼中,警方开枪击中叶继欢的腰部,叶继欢受伤倒地无法行动。
另外两名劫匪见状,竟然不顾叶继欢的生死,抛下他匆忙逃走。
叶继欢被捕后,因伤势过重导致半身不遂。
1997年,法院审理了他的案件,他因非法藏有枪械、开枪拒捕等多项罪名,被判处41年零三个月的刑期。
他提出上诉,刑期被减至36年零三个月。
叶继欢,身陷囹圄的罪犯,如今却因下半身瘫痪而狱中生活尤为艰难。
狱警严密的监管和阴暗潮湿的监狱环境,让他日夜备受折磨。
然而,尽管处境困苦,叶继欢的匪气并未减退,他对狱警的埋怨和恶劣态度依旧。
瘫痪后的叶继欢下半身无法活动,只能长期躺卧,这导致他后背溃烂,痛苦难忍。
此外,大小便的困扰也只能通过插管导尿来解决,甚至连大便都需要他人的帮助。
由于久坐不动,他的双腿肌肉出现萎缩,短短一年时间,双腿已萎缩到小臂粗细。
由于腰部枪伤,他被神经痛所折磨,而且这种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发剧烈。
每过4个小时,他就需要注射一次吗啡,才能稍稍缓解这种痛苦。
他曾是一名看守过叶继欢的惩教人员。
叶继欢入狱之初,经常向他抱怨。
他回忆道:“我从未想过枪伤会导致瘫痪。”
叶继欢在狱中被视为“麻烦囚犯”
,经常因为监狱的待遇问题进行投诉。
尽管叶继欢如此残暴,但香港仍允许他在狱中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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