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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你还要给父亲准备早务吧?”
牧锦摆了摆手,“我自己走走就行。”
“呃……”
作为管家,老马自然不能放任“第一次”
回家的小姐到处乱走,不然就是他的失职。
但他的确要给牧先生准备今天的衣服以及早餐时看的报纸杂志,事情还不少,于是他连忙叫了个年轻的女佣为牧锦带路。
那女佣大概三十岁左右,在牧家做的时间不短,因此很熟悉环境,带着牧锦到后面的院子里转了转。
其实牧锦一点都不陌生,牧家后院是游泳池和花园,还有几个凉亭。
早晨的空气极其清新,可以眺望远处山脚下的安市城中心。
景山大道住的都是老牌名门世家,牧家的豪宅不算特别好。
要论最尊贵显赫,其实顾家和孟家才是。
顾家在山顶附近,占地面积最大,仿英式庄园,称为顾园;孟家在山腰,地段最好,恰巧在景湖湖畔,依山傍水,称为孟公馆。
对比之下,牧家仅一座主楼,两个小别馆,算是小的。
——可也绝对是真豪宅了。
女佣跟在牧锦身后,一边简单介绍指点,一边偷眼观察这位新的小姐。
一身衣服都是地摊货,穿得还不如佣人,可容貌端丽,朝气蓬勃,兼之神态自若,这就让人无法小觑。
虽然俗话讲,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可有时候,乞儿穿了皇帝衣,那也不是皇帝,皇帝扮作乞儿相,也不是乞儿。
眼前这个新小姐就是这样,纵使她穿着打扮无不贫寒,可那通身的气派,让女佣竟不敢对她生出怠慢之心。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无论行头再贵,排场再足,容颜再甚,底蕴却不可复制。
前世的牧锦便是如此,始终无法融入豪门圈层,始终无法领悟。
就便是出走京城,又在法国呆了几年,拼命努力想要把自己打造成名媛贵妇,可回到安市之后,她才明白这里的人依旧不会接纳自己。
不过,死而复生,牧锦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不少变化。
沉稳了、内敛了、淡定了,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长足的提升。
也许,这是阴曹地府走一遭带来的好处?
牧锦在一株樱花矮树下站定,伸手拈着冒了花芽的树枝,闭着眼,长长出了一口气。
安市气候偏暖,花树绽放较早,按这个情况来看,再过不到半个月,樱花就会盛开了。
早些年一直为生计所累,都没有驻足停留观赏美景的时间。
今年,从现在开始,应该不会再错过了……
“小姐,进屋吧?您穿的衣裳太单薄了,担心感冒呢。”
女佣轻声提醒。
“嗯。”
牧锦拍了拍手,转身往回走,“你说得是。”
七点半,牧锦端正坐在餐厅里,看见牧玉翔的身影,笑道:“爸爸,早上好。”
她真是喊不来爹地妈咪,这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她宁愿喊爸比。
牧玉翔未料到女儿竟比自己起得早,微微惊讶,走过来坐下,“这么早?”
“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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