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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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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他们三个人吃饭,拿来的肉可顶不掉他们吃了的份。

李世民还小,脸嫩,一下就红了脸,有点坐不住,想回去再拿几块肉过来,被刘彻踩住脚按在凳子上。

刘彻心里估摸了一下,对这个村子的富庶程度又高看了一眼,原先怕太惹眼没拿出来的金子,大概可以拿出来试试水。

短衣的袖子塞不了东西,不过他腰上系了个专门做的钱袋。

刘彻摸了摸,捻出块最小粒的碎金,递给了一家之主陆根水。

“什么东西?”

陆根水接过来,略显惊讶,“你们在山里还淘过金?”

但这金子不太像淘出来的,陆根水也不太懂。

大孙女陆星星立刻伸长了脖子看爷爷手心的黄金,然后失望地坐了回去,跟旁边的堂弟堂妹说:“没我妈的金项练好看。”

汉朝的黄金纯度相当高,但绞碎了一小粒当然没设计过的首饰好看,刘彻亏得没听懂她说什么,要听懂了,一激之下摸个金首饰出来,还不知道会不会惹麻烦。

嬴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陆根水,见他有点吃惊,但没有特别惊喜乃至不安的神情,便知道他们果然还是小看了这个村子。

陆根水自己估摸了一下这一小粒黄金的价格,还是挺高兴的,跟他们比划着说:“那你们就过来吃饭吧,以后多做点菜,先在我家吃一个月。”

这黄金还没一个戒指重,可能两三克的样子,陆根水不太清楚金价,不过上次听儿媳妇提过一嘴,好像不到三百。

他又不是做慈善的,借个房子还能借人气养一养屋子,在他家吃饭他总要赚点吧,不到一千块钱三个人吃饭,两个青壮加一个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每顿配肉,给他们搭伙一个月很可以了。

主要是菜都自己家摘的,省下成本了,不然他还不肯呢。

刘彻看他竖起一根手指头——不可能是一年,也不可能是一天,那就是一个月了。

也行,他还不至于无知到不识人间烟火,看这老头表情略有狡黠但没什么心虚的样子,大概这点金子在这里也就值这么多吧。

第9章将相和

农家饭菜的味道也就那样,嬴政却觉得还好,因为比他的预期强多了。

“竟然咸味很足,且无苦涩之意,甚至相当鲜美,难道附近有盐矿?”

不知不觉的,他在思考时已经不把这里的人当作仙民来看了,而是考虑更实际的可能。

既然书写之物能从竹简变成神奇的纸,那么这里的人有更好的提炼盐的方法也不奇怪。

嬴政对此还是有一点兴趣的,因为农夫都能吃上这样的盐,想来贵人吃的盐会更好。

大秦的贵人也要吃盐,秦王也要吃盐,不谈精盐的利润,他自己也能享受到啊。

除此之外,还有很陌生但竟然感觉不错的调味。

秦离这个时代太远了,就算贵为秦王,嬴政的味蕾也缺乏足够的调味品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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