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
不!
会!
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
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
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
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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