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太黑了,看不清楚。
但那只手的主人好像长得还不错,是个靓仔。
“……”
他说了句什么,我听不见,就摇了摇头。
他那双眼睛盯着我,好像十分头疼,扶着脑袋,手指点向我,又点向天台外面,顺带比划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再指了指他的黑色T恤中间的巨大骷髅图案,最后双手摊开,耸了耸肩。
我这才明白,他们是以为我要跳楼自杀,所以跑过来拦住我。
是热心肠的人吧。
虽然他们看上去像混社会的二流子,但是人不可貌相。
譬如我面前的这个帅哥,头顶上压着黑色的渔夫帽,脸部轮廓看上去很棒,眉型被修得很犀利,不笑时嘴角下敛,本该是个纯粹的酷哥模样,但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稍微钝化了锐气,还似乎闪烁着正直善良的光芒。
我承认我很庸俗,因为我和庸俗的人一样都喜欢美丽的皮囊。
但是为了将我和那些傻鸟区别开来,换个词吧。
我是个爱欣赏美的人,我相信这位帅哥也是,因为此时他也在上下打量着我。
紧接着,他给我竖了个大拇指,嘴巴一张一合。
我猜他是在夸奖我。
我一向很爱听别人的夸奖,于是终于勉强开了自我上天台来的第一个口。
“不好意思,麻烦等下再说一遍。”
玩也玩够了,逗也逗够了,但是今晚有意外之喜啊。
谁不喜欢和帅哥交朋友?
心情好了一点,我这才慢悠悠从兜里掏出助听器,视线随着自己的手缓缓上移,看到对方脸上无比明显的错愕。
我非常满意他有趣的反应,朝他勾了勾嘴角,并在那瞬间戴上助听器。
“再说一遍吧,麻烦了。”
我说。
帅哥扯出一抹笑:“你逗我玩儿呢?”
哦,声音也很好听啊。
意外之喜上的意外之喜。
“没逗你玩。”
我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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