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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真找来一根钢筋,撬开地砖,
一个小小的塑料包静静地平躺在正中心。
童真搓了搓手,打开它。
里面有两件东西,一件是那条蓝宝石项链,还有一封信。
童真摩挲了一遍项链。
钻石的光泽已经黯淡,蓝宝石像雾蒙蒙的眼睛。
将项链收好,他打开信。
是韩东临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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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真:
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我不是故意要离开你的。
睡前的那一刻,我还因为想到第二天要吃到锅盔和红油抄手而感觉到幸福。
从十岁开始,我时常早上醒来,觉察到一些不对劲——沾满泥巴的脚板,肌肉酸疼的大腿,还有湿漉漉的头发(我猜是在花园里沾到的露水)。
我慢慢发现,身体里有一个小房间,里面住着另外一个人。
他聪明、理智、野心勃勃,是爸爸喜欢的继承人。
和他相比,我除了会画画,一无是处。
因此,我讨厌他、嫉妒他。
我一度希望他永远蛰伏在黑夜,不见光明。
但是,他太厉害了,在缺少药物抑制的情况下,我不是他的对手。
这次带走我的,就是他!
所以,你要生气的话,就生他的气!
我很清楚,所有人都真心讨厌我——无论他们表面如何阿谀奉承。
除了你。
你是唯一一个因为我而喜欢我的人。
哦,忘说了,我已经想起所有的事,包括我失忆的始末。
但你不要担心,我不会怪你。
相反,我要感谢你。
在辣子鸡店的日子,是我十岁以来度过最快乐的时光。
我每时每刻都想回去找你。
但是我回不去了。
我杀了人,放了火。
我要让你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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