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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没多久,他们看到一个石门,石门处刻着——风洲二字。
“就是这儿了。”
灵秀仰头看石门上的字。
“这里有点冷啊。”
一阵又一阵的风吹过,灵秀忍不住哆嗦,抱紧自己的手臂摩擦。
朝寒和荷雨是神,是炎热还是寒冷对于他们来说无差,可是苦了灵秀这个小身板。
朝寒想了想,大手一挥,给灵秀变了一套新的衣服,外面给她穿了见领口毛茸茸的白色大氅,内里水蓝色的襦裙,露出一点好看的锁骨,肌肤如玉,润泽光滑。
灵秀欣喜地欣赏起自己的新衣服,不得不说,朝寒的审美还是很好的。
荷雨在旁边化身小迷妹:“哇,姐姐好漂亮!”
灵秀朝她俏皮一笑。
灵秀笑得灵动,明明长得不算惊艳,却总有吸引人的能力。
朝寒视线落在她明媚的笑靥,不合时宜的想到那张照片,哭得悲伤的小灵秀,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酸酸涩涩,让人很不好受。
他出神地想着,灵秀走过来:“谢谢啦,我很喜欢。”
“走吧。”
朝寒回神,轻点了点头,说着。
他早已换回灵秀第一次见他时所穿的服饰,乌黑的瞳孔变成浅茶色,一头银发随风飞舞,发梢飘动的弧度好看极了,长长的耳珰叮铃作响。
红白相间的宽大袖袍,红的内衬,白的外袍,更添妖艳。
荷雨倒是没变,就是把齐刘海梳了上去,这儿的风不停,刘海扫在额前,荷雨觉得不舒服,索性一股脑梳了上去。
灵秀牵着荷雨,朝寒走在二人身侧,三人一同步入风洲。
两边都是房屋,相互紧挨,中间空出一条大道。
房子是用木头建成,远远望去,可以感受到这里古朴而浓厚的艺术气息。
家家户户的屋檐下几乎都挂着风铃和果实摇铃治愈系的乐器,随风左右摇摆,发出阵阵声响。
“我们怎么觉得这儿的乐器声听着这么刺耳难听,跟狼嚎一样。”
荷雨听了一路,受不了地捂住双耳。
“你看从我们到这一直刮风,还是大风,肯定是风之珠的缘故。”
灵秀也受不了两根手指头插进耳朵堵住双耳。
疾风吹过,那些乐器一个个摇得更欢,声音也更嘈杂,毫无章法,简直如同魔音灌耳。
“朝寒,灵界很喜欢乐器吗?”
灵秀问。
“并不是,万物有灵,这个灵指的是灵族。
他们是从万物中形成的灵体,继而化成人形,”
朝寒继续道:“风洲的灵族是乐灵——世间乐器的灵体。”
“他们这个种族的特点是一旦本体灭亡或破碎,灵体也会消亡或受伤。”
“乐灵钟爱音乐,这里的乐灵常常会坐在自家门口弹奏,有乐灵听到,便会一同演奏,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房屋彼此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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