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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页)

他是五代血族,是神秘的长寿者,是尊贵的血族亲王,甚至和三代以上血族一样,不惧怕阳光。

但面对一个非常优秀的血奴,一个还没来得及成长起来的强者,竟然没能下得去手。

萨巴说过,血奴最好找又最难找,如果不讲究,随意一个人类都能作为血奴,而若是想要得到一个优秀的,更够增强血族力量的血奴,成百上万的人类中都有可能找不出一个。

因此遇到合适的人类,不能下手都要创造下手的条件。

程维桢完全符合优秀血奴的标准,而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的塞勒斯也有能力将他转化为血奴。

但当他将人牵引到僻静的小巷,看着那双锋利的眸子中茫然的神色,獠牙已是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昂……占了人家的身体还要吃了人家的哥哥,这事做的好像有点不地道。

塞勒斯将这个极其人类的想法扔出大脑,决定先给程维桢打个标记,等对方更强大美味了再回来解决掉这顿美食。

反正也不会过期变质。

觉得自己简直聪明绝顶的血族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程维桢额头画下魔法阵,口中念着咒语,等最后一笔画下,法阵亮起了猩红色的光芒,片刻后血迹隐匿,男人的额头光洁如初。

塞勒斯闭上眼睛,在心底呼唤,程维桢的位置迅速出现在脑海中,两个人之间也隐隐约约有了某种联系。

塞勒斯抿了抿嘴唇,漆黑的眼珠颜色逐渐淡化,猩红色充斥着整个眼眶:“现在回家,忘记与我有关的一切。

萧瑶景参加了一个旅游团出去玩了,这几天不许去找他。”

程维桢僵硬的点了点头,顺从的离开了小巷。

看着他的背影,塞勒斯将受伤的手指含住,难得陷入沉思。

人类之于血族如同牛肉之于人类,血族是不会在意食物的想法,这一点放在塞勒斯身上也完全适用。

可方才,分明直接吃了程维桢最方便合算,却莫名的放过了对方。

难道他也被人类所谓的亲情俘获了?亦或是萧瑶景的残余意识影响到了他?

收起眼眸中的红光,抽出手指,伤口已经愈合,塞勒斯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小小的虎牙微微露在红唇外面,他眨了眨眼睛,仰头看向夕阳的天空。

管他呢,反正食物跑不了。

既然说了要去旅游,干脆就真的去好了。

一阵凉风卷过,小巷中已经没了人影。

如果没有嗅到魔鬼的气息,塞勒斯或许会选择留在程维桢身边,慢慢恢复实力,但他到底发现了魔鬼。

魔鬼是地狱中最低级却最恶心的生物,他们往往成群结队大批量出现,危险性不言而喻,对正处于虚弱期的塞勒斯来说,他无法忽视这个危机,因此迅速增强自己的力量就成了当务之急。

通过吸血恢复力量的速度太慢,他需要更快更有效的方式。

人类社会不可能提供给他这些东西,它们只可能存在于血族之中。

无论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回到永夜城堡,他都要寻找当地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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