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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贻也想过继续去把还剩一年的大学念完,然而他又不知道这个事情现在是否要经过谢晓辉的允许。
他都不招惹他了,他自然也不想去摸老虎屁股。
秦贻在花房待了很久才出来,出来也没有回主屋,而是在庭院里散了一会儿步。
谢志意还活着的时候,他时常这样陪他闲庭信步。
他们很少交谈,然而无论谢志意说什么,秦贻都愿意听着。
此刻,他又想起了那个男人的轮廓。
秦贻悲哀的发现,在他忘记如何去爱一个人的同时,他也忘记了该如何去恨一个人。
曾经,在他刚刚洞察到谢志意将他留在嘉华庄园的真实意图时,他恨不得掀开他的棺木敲碎他的头骨。
然而时间这么一点点流逝过去,生活还在继续,再加上要对付谢晓辉三番五次的羞辱,居然让他有些麻木了。
恨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恨一个人就能解决问题,那他愿意去恨。
关键是在始终束缚着他的生活很明白的告诉他了:恨没任何意义,憎恨也丝毫不可能改变什么之后,他就有些恨不起来了。
他就是这样一株浮萍,吹过一阵风就要随波逐流。
什么情啊恨啊,他连根都没有,这些于他又有何妨?
仇恨比较适合谢晓辉那类人,有恨,也有能力去实施恨意。
至于实施之后究竟能带来什么,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这么看来,谢晓辉比他要幸福点儿。
至少生活里不会被四个字充斥:无能为力。
多年的漂泊让秦贻明白,他跟在大街上游荡的野猫一样,目标无非是:吃喝与地盘。
这么去想,他也就没什么可恨的了。
你看,这些谢志意不是也留给他了吗?反正他一向就没什么看男人的眼光。
这么想着,秦贻不禁回忆起了最初爱过的那个男孩儿。
他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了,然而还能隐约记得一丝他的笑容。
他实在缺乏想象力,他想不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是不是随心所欲呢?
然而他仅仅想了一下便回神了。
那不是他该想的。
他倒是该想想这一年过去之后他的生活——得到一部分钱,继续念书,然后试试看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等到羽毛长齐,他也就可以抛弃这个家了,租一处自己的小房子,上班下班,忙碌充实。
像坦然走到街道上的那些人一样。
你看,他只有这么点儿欲望。
只有这么点儿而已。
是的,他得到过的都比这个富足上百倍,然而,有什么用呢?
你肯定不知道,寄生虫其实根本不喜欢寄生。
秦贻路过主屋的时候,正看到一个身影匆匆一闪而出。
那人走的很急,甚至都不看路,被庭院里的椅子好生绊了一下。
然而刚维持好平衡,他就又小跑了起来。
秦贻停下脚步,眯起眼睛打量,觉得消失在视线里的人是余彻。
客厅已经黑了下来,只有玄关的灯还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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