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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操蛋!”
弹开手中的烟头,沈放撑着地面慢慢站起来。
他踱到窗前,看着外面浓黑的夜色。
吃过晚饭,吃过药后,护士便没再来过沈放的病房,这就是他离开医院那么久没人发觉的原因。
再加上电视开着,就更不容易引人怀疑。
回来后,他给珺玮打了电话,可是没人接。
沈放清楚得很,珺玮根本起不来,怕吵的他没有在卧室里装分机,只是用正厅的电话和别人联系。
而关着卧室门,再加上珺玮的状况,他很难听见电话响,即使听见了,也几乎不可能走出去接。
珺玮让他走,赶紧走。
沈放明白,珺玮是怕秦通回来看到他在这儿,如果秦通见到了,会和沈放拼命的。
但思虑再三,他还是给秦通打了电话,在这个时候,他觉得恐怕只有秦通能帮他和珺玮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去,无论如何,他也要对珺玮负责,这不仅是一种忏悔,更是本能,男人的本能。
如果连这点勇气都没有,那他根本不是人,他一定会遭天打雷劈的!
沈放看了一眼满屋的狼籍,他先是弯腰捡起窗帘,重新用小夹子夹好并装回横梁上,然后又整理好床,扫走地上的烟头。
最后,他关掉了一直开着的电视。
他坐在椅子上,环视屋里,视线落在了电话上。
他刚才是用公用电话给秦通打的电话,这之前给珺玮打的电话也如此,他不想用病房里的电话,因为住院的费用是珺玮出的,他不想再让珺玮多掏电话钱。
将手伸进衣兜,他摸到了刚刚打电话时用的磁卡和一把冷冰冰的车钥匙。
——2007年11月15日6:39——
一辆黑色的豪华车停在青领别墅区的甬路旁,车里正是沈放,他将车的引擎关掉,摇下车窗,然后将烟夹在左手指间,伸出窗外。
早上很早就起床后,沈放冲了个澡,然后换了一套便装。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竟觉出了几分陌生,已许久没见的天然黑发,憔悴的脸,瘦了不少的身材,过去的紧身衣服现在穿起来竟肥了不少。
唯一不变的,就只有胸前的吊坠了。
早上的青领别墅区行人很少,只有个别遛狗的人。
沈放看着他们从车旁走过,又深深吸了一口烟。
他现在只有吸烟才能冷静下来,答应珺玮要戒掉,可昨天晚上他却买了好几盒。
他现在还是不敢立刻去见珺玮,他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该如何面对秦通。
几声狗叫响起,沈放无意中往窗外一瞟,发现是一条尚幼小的斑点狗,后面跟着一个人,得体的装束,轻松的步伐,一头长发披在肩上。
在沈放认出来者之前,对方已先认出了他。
“哎?这不是沈放吗?”
沈放抬头看时,惊讶得几乎哑口无言,过了片刻,他才叫出声来:“胡四月?”
站在那儿的正是胡朋朋,也就是原来沈放打工的PINKBALL的女老板,可现在的胡朋朋却和当年大不一样了,当初三十出头的她打扮得像个十足的摇滚青年,一头短发染成红色,另类的T恤,紧身的仔裤,各种奇异的饰品,走在大街上,总能招来频频回头。
可现在,青灰色高领毛衣,白色呢绒长裤,米色的尖头高跟鞋,以及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这怎么会是胡朋朋?
“你,你丫怎么这样了?”
沈放愣了半天,才吐出了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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