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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那故意拿腔拿调的尖细的嗓音让男人不自觉翻了个白眼,出来卖的那么多,谁记得住你到底是哪个,红琯绿琯青琯紫琯,到头来还不都是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消遣解闷儿而已,纠结个屁啊……

很是有几分没良心地暗暗想着,一身昂贵西装,头油发蜡古龙水,皮鞋腕表文明棍一应俱全的郑大公子——郑家礼,潇洒体面地走出了这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院。

他是来嫖的,舒爽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久留的道理,更何况,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儿个,他是要去文友会露脸的,怎么能耽搁了呢?

是的,他是个文人。

他居然,是个文人。

在文人派别里,他是个极端浪漫主义者,他同时也是那种家道殷实,世代达官显贵的豪门子弟。

郑家到他这一代已经积攒了躺着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十几岁就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没去过外面世界的人们被他那些异常生动鲜活的叙述和描写吸引到欲罢不能,包括贯穿其中的,时下最流行的新派诗歌,包括几乎没有哪本书能做到的大量真实照片转印的插图,甚至包括扉页上环绕着西式百合花相框的作者肖像,全都成了最佳的卖点。

受不了这种种活色生香的诱惑乃至勾引的男女老少蜂拥抢购,几经加印再版仍旧时常缺货的那本诗歌散文体游记,让郑家大公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同时一夜之间,成了社交圈子的名流,成了凡夫俗子的偶像,成了花界男色的炫耀资本。

谁跟郑大公子睡过,那是可以恨不得举着大喇叭去城门楼子上吆五喝六疾声高呼昭告天下的。

跟他郑家礼过夜,那不叫过夜,那叫临幸。

于是,很是享受这种优越感的郑君家礼先生,就干脆自觉自愿地,在自己浪漫文人外加豪门公子的身份之外,又添了一笔浓浓的……春色。

只不过,绝非所有人,都羡慕他这个被众美人上赶着只求一嫖的春得够劲儿的少爷的。

就比如同样是风月场上游走的褚江童。

那个生得美艳绝伦,却不肯对任何人动心的男人,是郑家礼唯一拿不下来的阵地,越是拿不下来,也就越能激发斗志,时间久了,他开始认定了自己对那男狐狸精是真心的,追求,也就愈加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这都还好,这是情场上的狩猎,是乐趣,是腔调,是可以给生活锦上添花的。

跟“某些情况”

,截然相反。

而制造这“某些情况”

的罪魁,榜首,元凶,便是那个姓夏的“老学究”

夏广霖。

夏广霖是那种奉行温良恭谦乃文人之本,忧国忧民乃学者之实,熟读经史子集,出口五绝七律,铁画银钩写得一笔好字的老派读书人,对他而言,那见了鬼的郑家礼,是真的……太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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