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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日期(第2页)

如果有阿峻写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写的呢?

在这之前,闻时始终没有给小少爷沈曼昇下过恶性的定论。

就因为卧室的那张床,也因为那本日记。

他总觉得,一个不想让别人睡简易仆人床,把自己的床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么也不至于单纯因为姐姐喜欢笑,有点吵闹,就把她折进沙发里。

而那本日记又总在说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时宜地拉着峻哥玩游戏,所以烦人。

李先生常在书写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闻时觉得日记割裂又诡异,就在于此——因为日记里每个人、每件事的因果都与小少爷自己无关。

而且内容常有矛盾,一会儿说“沈曼怡只拉着女孩儿玩真假新娘就算了,还常拉峻哥”

,一会儿又说“沈曼怡还是喜欢让我猜真假新娘”

在这之前,闻时以为是写日记的人状态不对,透着一股憋闷的疯劲,所以内容有些颠三倒四。

可是现在,当这些点全都汇集到一起,那条线忽然就明朗起来。

如果日记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记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爷的口,在诉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间的“峻哥”

和“我”

,有时是指同一个人,那么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个问题……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还要小一些。

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为什么能做到?

……

闻时沉吟片刻。

某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想到了什么,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划拉皮肉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满笔陈血,又要去跟重复的“沈”

字较劲,却被闻时挡住了笔尖。

“等下。”

闻时看向他空洞的眼窝,问,“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反常的事?”

否则“小少爷”

为什么会在日记里写“李先生发现了”

,还急着弄死了他。

李先生动作忽然一顿,笔尖的血滴落在纸上,化成一片带锈的红。

他攥着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纸上用力地写了三个字:

来找我。

“你不是就在这里么?”

夏樵茫然地说。

说完他忽然意识到,在这里的只是深夜归来的“李先生”

,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发里的沈曼怡,还困在某个角落里,不见天日。

“那你在哪呢?”

夏樵连忙问。

“问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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