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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再交代的,赵予晴再次说:“那好……再见。”
“再见。”
他进了电梯。
开合门尚未完全闭合时,赵予晴转身回家了。
家里还是熟悉的气息。
赵予晴却有点心不在焉,郭逢春在厨房冲洗碗筷,其实家里安装了洗碗机,她总是嫌弃洗碗机不干净,坚持手洗。
赵予晴只能帮母亲一起清洗。
不管多大,郭逢春总是拿她当孩子,不让她洗碗,“你那手,那么嫩,别沾上油腥。”
郭逢春的手,骨节粗糙,抹再多护肤品都救不回来。
秋冬天还容易干燥发裂。
赵予晴是父母的老来得女,快三十岁才生了个这么个独苗苗。
小时候别家孩子都帮父母干活,郭逢春从来不让她碰扫帚,也不让她洗碗洗衣等其他家务,让她专心学习。
赵予晴也是争气,从小到大成绩都很好。
在高考大省硬是突出重围,当年县城的高中,三年才出来这么一个考上A大的。
以至于邻里们都知道她的名字。
父母虽然都是长相一般的人,她则继承了二者的优点,从小就出落得楚楚动人。
家庭刚刚跑过温饱线,却也是父母手中的掌上明珠。
也是幸运,校园生活也很质朴,大家学习之余,偶尔玩闹,没有惊天动地的小说剧情,赵予晴的生活环境一直都很单纯。
郭逢春边洗碗,边闲聊:“那个男孩子真不错。
和阿铮还蛮像的。”
赵予晴立刻否定:“有吗?一点都不像,只是都是医生。”
郭逢春:“他肯来吃饭我还蛮惊讶的。
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很不喜欢来家长里吃饭的。”
“可能是看在陈铮的面子。”
“有道理。”
赵予晴想了想,有必要解释一下:“他父母不在身边,没地方去。
中秋节一个人也挺孤单的。
来就来吧。”
闻言,郭逢春自然也唏嘘:“哦呦,这么惨的小孩。
刚刚多留留他好了。”
“不用,他可能更喜欢和朋友待着。”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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