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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追问她:“不过才新婚三天,就算有嫉妒,吵几句发泄一下就完了,怎么会杀人?也许王爷陪了姐姐三天,接下来就陪妹妹三天呢。”
落花告诉太后,妹妹心里对她的怨恨由来已久,可以说,自从得知自己不幸身世的那天起,她就恨上姐姐了。
她认为就是因为有姐姐的存在,才害她失去了一切。
如果没有这个双胞胎姐姐,她会是最尊贵的公主,会住在王宫中得到父王的宠爱。
落叶甚至认为,姐妹俩会那么矮小也是因为她们本该是一个人,一个分成了两个,就只能是矮子了,因为都只有半人高。
太后把这些话转述给我听的时候,我反驳道:“就算要恨,也该是姐姐恨妹妹才对吧。
姐姐更有理由认为自己才是正主儿,妹妹是仿冒寄生的那个。”
太后一摊手:“我也这么想,但人都死了,死无对证,査也没法査,当时屋里就她们姐妹俩。”
“她们的贴身仆人呢?”
“据落花说,她妹妹蓄意杀她,所以事先把下人都支走了。”
“如果两个人真有激烈的争吵和推搡,肯定有声音传到外面去的,难道就没人听到一字半语吗?”
太后摇着头说:“就算有,那些本就是她们的下人,如今两个主子已经死了一个,剩下的一个是无论如何也要保住的,所以,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了姐姐杀妹妹,也不敢说实话。
死的已经死了,如果再要活着的抵命,她们就彻底失去了依傍。
不管落花和落叶在本国的待遇如何,既然以公主的名头出国和亲了,就是她们应该效忠的主子。
主子之间的斗争,她们本也管不了,只求至少有一个活着,让留下的人有个依靠,回去的人也好交代。”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如果真像落花说的那样,回去了也没什么不好交代的,她们的父王又不在乎她们的死活。”
太后道:“扶桑王在不在乎是他的事,作为公主的陪同人员,他们负有保护公主的责任,这是两码事。”
我也不知该说什么了,平生最不愿与闻的就是这种伦理悲剧,会让人对世间生出绝望。
如果骨肉都能相残,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沉默了半晌后,我才问:“太后准备怎么处理呢?”
太后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你认为怎么处理比较好?”
这可难住我了,我想了又想,最后还是说:“不如交给琰亲王吧,让他和扶桑使节商议着办,找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太后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
这事往大里说,涉及到两国关系,应该双方协调;往小里说,是琰亲王的家务事,也要他自己拿主意,于公于私,都由他出面最好。”
我叹息道:“要是这样的话,只怕落花还是难逃被休弃的命运。
换了我,也不敢把一个连自己的亲妹妹都杀的女人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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