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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我想拥抱他,这个可爱的白胡子老头。
回到书店,我已带了足够的钱,可是当我立在陈列架下,却发现那本厚厚的积了灰的参考书已经不见了,问了店员才知道书刚刚被人买走了。
好的东西,永远不会尘封,也不会只有一个人欣赏。
傻傻地立在陈列架子下,望着书与书之间空空的那个位置,耳边好像听到金正熙在说:“要不要贴一个签子在这里,写上此书已名花有主。
虽然会落灰,它也可能会被别人买走啊。”
为什么连最后的一个机会都不给我?看来我是真真正正地一败涂地了。
而且是败在自己的手里的,我无法还击。
泪水在眼圈里打转,我忍。
夜深了,返校。
像日本小媳妇一样一路还钱一路道歉。
老班故作大度地饶过我这个强盗:“悠悠,你得帮我一个忙。”
知道我为什么老是敲诈他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爱趁火打劫的人。
“嗯,只要我做得到。”
他笑了:“做得到太做得到了,你知道今晚上男寝女寝两楼秀歌吧。”
我点点头。
说到两楼秀歌,那可历史悠久。
当新生那一年,我第一次失眠就是因为秀歌日听了对面楼上江晨的零点深情版《爱不爱你》。
这个江晨,现在是叶的男友。
躺在床上,听两楼此一时彼一时的对唱,那种感觉是一种绝对超时空的罗曼蒂克。
“今儿晚上,你去献唱。”
“你去死。”
愤然离开他,我虽然是数学系的金嗓子,可是从来没在秀歌夜唱过。
当初,是因为淳明不准,现在,是因为我没有心情。
“我也没办法。
上一次秀歌会你们女生搞矜持,闹得冷场,所以这一次学生会先下放了名额到各系。
求你了我的姐,反正到时候两楼在朦胧的夜里,又遥隔几十米,没人知道是你。”
“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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