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他们是人类呢…”
济世娘娘叹了口气,“那行吧,那你快一点哦!”
简应行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他一路走下了山,山上前来祭拜的人,几乎在看见简应行的一瞬间就忍不住出惊叹。
好一位芝兰玉树,容貌俊美的儿郎啊!
一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故意来到了简应行面前,然后抛了个媚眼给他。
简应行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简应行走在路上,一边感叹自己实在是太美丽了,一边又感叹自己的容貌如此的绝色。
自己写无处散的魅力啊!
可惜就是喜欢他的女子有点多,出来一趟,就要被故意碰瓷,故意偶遇,故意卖身葬父,故意丢荷包,的女人给包围了。
这种情况,大概一天会生几次,才肯罢休。
简应行觉得自己应该买个兜帽,不然走到路上全是他的小迷妹,因为简应行将林城县定为自己的大本营,所以三年后的林城县无比的繁华。
繁华到到处都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傀儡,有的人手上抱着一只毛绒绒,活泼可爱的小狗,但是只要凑近一看,就会现这只小狗是傀儡。
简应行的身体抽条了,身高一米九,容貌更是比三年前的要俊美,这三年养出来的矜贵气质,几乎是一眼就能让人被他的外貌和气质所吸引。
可惜,歌行之有点脸盲,他只觉得简应行的声音很好听,至于样貌,就只知道胖了,好看?那是什么东西,没有的事。
他压根分不清美丑。
每次想到这个事情,简应行就忍不住叹气,自己的这个男友怎么就有这种毛病啊!
这可是自己最满意的样貌了,比他原本的身体还要好看几分,他原本的身体也是一个妥妥的美男。
只不过比这具身体要逊色几分。
简应行特别的想,这具身体,还是不要随随便便就没有的好,他一定要好好珍惜这具身体。
简应行想着,脚步一刻不停,往前走。
他甫一下山,抄着近路,行至一片小树林中时,一阵悦耳的琴声犹如潺潺流水般传入他的耳中。
简应行掏了掏耳朵,并不想理会这阵琴声,最近这几天他几乎天天跑到济世娘娘的庙里面,来偶遇他的人很多很多。
有毛遂自荐的男人,也有想要让他娶她的女人。
所以,他压根就不把这阵琴声当回事。
“公子,走的如此匆忙,倒不如与我好生聊聊。”
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从简应行的身后响起,简应行转身看去。
一个穿着苗疆服饰,非常华丽的女人赤裸着双足,愣愣的看着简应行。
女人的头上,身上都戴着大量的银饰,她就这样愣愣的看着简应行。
然后,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一个银铃铛,“公子,我一见你就倾心,不知道你可否愿意娶我。”
“我是苗疆的圣女。”
楚玲对眼前的少年一见钟情,仿佛被月老拉了红线一样,瞬间沉沦。
那少年,一头如瀑的黑用银色冠高高束起,恰似九天之上的谪仙。
丹凤眼微微上挑,那如黑似墨的眼眸中满是疑惑,只是轻轻一瞥,便如同一道闪电划破夜空,让楚玲心神俱震。
甚至,她的心脏也被这少年牢牢占据,仿佛被施了妖法一般,再也无法逃脱。
楚玲因说着一口的苗疆口音,她看见简应行的瞬间,立刻整理了饰,现自己今天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后松了口气。
她特意夹着嗓子,矫揉造作的说道,“公子,奴家找不着家了,公子不如送奴家回去吧!”
歌行之面无表情,声音冷酷无情,“没空!”
说着,简应行就打算离开,他心里再一次肯定自己的样貌,哎呀!
真是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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