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昭那么傲的性子,就算绮罗认识也未必熟悉。
景舜你就别问了,快点菜吧。”
叶季辰探头看了看楼下的菜牌,“你们想吃什么?”
“我,我想吃蟹。”
朱景舜抿了抿嘴唇。
国公府的每个院子都是分开用膳的,在朱景舜童年的印象里,只有每个月父亲来的那次,娘才会准备大鱼大肉,平常他们都吃得很清淡。
“好。
绮罗呢?”
叶季辰随口问道。
绮罗回答:“我喜欢吃虾。”
叶季辰“哦?”
了一声,笑道:“竟然跟我一样。”
绮罗幽幽地叹了口气,腹诽道:我是你生的你养的,口味当然跟你一样了。
街上热闹繁华,林勋沉默地坐在轿子里,摸出了怀中的一抹白毛,放在手里细细把玩着,缓缓闭上眼睛。
有一只浑身白毛的狐狸忽然跃入他的脑海里,冲他摇了摇尾巴。
那狐狸他养了两年,刚开始只会咬他,龇牙咧嘴地凶。
后来他耐心地喂它,给它的伤口涂药,把它抱在怀里同睡,它便越来越喜欢他了。
他走到哪里,它便跟到哪里,甚至连在军帐中议事,它都要窝在他怀里。
左右的副将都说,他再这样宠下去,小狐狸会散失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再也回不到森林里去了。
他明白,它终归是属于自然天地的,他养它是会害了它的。
他有意放它走,它却不肯走。
他把它挡在帐外,它便在外面“呜呜”
地叫一整夜。
后来他没办法了,让人把它带到深山中放养,可没想到过几天,它满身是伤地找了回来,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连士兵们都心软了,让他索性一直养着它,就当是养只宠物了。
可他仍能记得第一次在林子里看见它时,它还小,有一双狡猾机灵的眼神,虽然腿受伤了,却有兽的气质,竖起浑身的毛与他对峙。
他希望它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保持那份天性,而不是变得不像只狐狸。
所以他不再理它,甚至下令不给它东西吃,不许它近身。
它每日趴在他的帐边,一点点地瘦下去,别人偷偷给它食物它也不肯吃。
后来有一天,它发疯了一样过来咬他的裤脚,拼命把他往军营外面拖。
他刚好有紧急军情要处理,怎么喊它都不肯松开,便狠狠地把它踢开。
它在地上翻滚了一圈,再抬头看他时,眼里是满满的哀伤和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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