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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无耻都无耻得这么像人类。
他再一次确定如果有一门科目叫作“如何伪装成一个受人欢迎的人类”
,唐研也一定拿高分。
可能是唐研的故事讲得太动人了,半个小时后广播电台就通知唐研,有人在樱杏警署附近看到了一只类似的大狗。
唐研就这样找到了大圣。
他和萧安并没有立刻把大圣送到警局,因为那只狗在奔跑。
它显然急于去某个地方。
他们跟着大圣过了几条街,最后终于明白它是要去哪里。
大圣回到了案发现场——它是要回家。
案发现场中死者的尸体已经运走,外围守卫的人员并不多。
对躲开警员翻过警戒带进入案发现场这档子事,唐研和萧安都很熟悉。
所以两个人连句话都没多说,帮助那条狗避开警卫的注意,进入了案发现场。
现场很安静,门口是一个鞋柜,鞋柜旁放着一只挂着托运标志的行李箱,地上有粉红色的高跟鞋,一切仿佛都很宁静。
大圣吐着舌头,一进门就到处转了一圈儿,抱着那粉红色高跟鞋低声呜呜叫了几声,在沙发旁趴下。
它的声音非常失望,神情也很沮丧,萧安看得不忍心,说:“你说它真的是凶手吗?”
“目前看来,很难说是还是不是。”
唐研回答,“但它没有狂犬病这一点是确定的,它是一只正常的狗,没有变异,也不是新物种,没有狂犬病,身体健康,只是长得稍微大了一点。”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停留在大圣趴着的那块地方。
那是女死者横尸点旁边,另一个男死者的大腿也曾经出现在那个位置。
萧安也看过那条腿的照片,目前他正在描地上狗的血爪印:“我真不能相信是这只狗把他主人的腿撕下来,拖到这里——有什么意义呢?”
唐研弯腰细看那些血痕,说:“对它来说必然是有意义的,只是我们没有能力理解。
深海生物用发光代替语言,那些光是有意义的,我们也没有能力理解——我们永远无法像它们那样思考,更不可能感同身受。”
萧安叹了口气:“我希望不是因为这只狗撕了葛彭的腿导致他死亡,你看这狗的眼睛多纯良。”
唐研没有回答,他正在细看那些他从照片里发现的爪印。
地上的血痕已经干涸,所以分外清晰。
大圣的脚印在屋里到处都是,最多的地方在阳台,那里血多得像地上涂了一层黄油,留下的全都是大圣打滑的痕迹。
大圣的脚印从阳台一直蔓延到屋里来,大厅里有许多,尤其是沙发周围——也就是女尸周围。
但血液并不仅限于两个尸体所在的位置,在卧室里有几点细小的圆形血点,非常整齐,在浴室里也有。
浴室的一大块白色浴巾呈现淡粉色,用肉眼就能看出它曾被用来擦过血,又洗过了。
这些东西都被勘验的警员标记出来,取样带走了。
那块浴巾没有被带走,大概是浴室里的浴巾不止一块,也可能是因为警员疏忽了,但没关系,他们可以来重复检查很多次。
唐研把它拿起来抖了抖,浴巾上粉色的痕迹很均匀,大概是塞进洗衣机洗的。
他抬起头,从浴室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大厅上的沙发。
狗是不会洗浴巾的,尤其圣伯纳犬并不是出了名的聪明。
大圣充满忧伤地趴在地上,唐研看着它——它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它是凶手,或者是唯一目击者。
但他不会说狗语,或者说狗并不只使用声音作为语言,而他也没有使用气味和肢体语言沟通的能力。
萧安正在检查厨房,他发现了一大堆泡面和整箱整箱的八宝粥,垃圾箱里还有外卖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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