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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3页)

他可以是一名学者,也可以是一名鞋匠,或者厨师,或者运动员……任何身份对他来说都不难扮演,所以,也都没有挑战性。

最开始也许会雄心勃勃,一旦发现很容易,就会变得懒散。

他生而为挑战!

父亲对他的游手好闲并没有横加干涉,姐姐也只关注自己的人生与冒险,只有母亲偶尔会要求他看清自己的方向,她说:“Marcus(拉丁语:战争之神),战神也不会每天打仗,你应该找到那个属于你的城池,然后打胜唯一一场对你来说最最重要的战役!”

他却对母亲摊手,懒洋洋地笑:“Mom,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母亲只是笑笑:“或早或晚,你会找到。”

二十岁那年,他已经是圈内出了名的顶尖间谍。

这一行风险大,变化多,刺激,有趣,拥有许多可能性,他也觉得这份职业至少可以满足他几年。

他在地球上来来去去,从这个国家到那个国家,每天扮演不同的角色,用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职业,见不同的人,瓦解人们的防备,进入人们的内心深处,然后笑眯眯地功成身退。

有时候午夜梦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艳遇自然是不缺乏的。

在他身上天生有一种讨好人的特质,无论男女老少,都很容易被他所吸引。

他一直是一个好情人,但永远只会是一个好情人,还是一个“短暂”

的好情人!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执行一项工作,身份是法律系的研究生。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遇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在讲堂上侃侃而谈,面对几百号人,毫无畏色,而他只是因为在讲堂附近的树上睡午觉被掌声吵醒,所以才往窗户里看了几眼。

说不上为什么,看了一眼以后又看了一眼。

那是一个东方血统的男人,虽然看起来岁数很小,但依照他的眼力也能看出至少应该在二十五岁以上。

东方人容易显年轻,何况这个男人看来地位不低、保养得当并且正值冉冉上升之机。

他于是坐在树杈上啃了一个苹果,听了一会男人的演讲。

他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个男人的演讲内容:“奸。”

但是“奸”

得左右逢源,理直气壮,并且,讨人喜欢。

那是一个奇怪的男人,但是,有些意思,他这么觉得。

演讲完毕,掌声响了很久,男人被一群男女包围簇拥而出,很有礼貌但并不见得乐意的签名握手,然后离开。

于是他跳下树杈,就趿拉着一双破球鞋,走过去。

他那时候弄乱七八糟的发型,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衣服落伍多时,是那种古板讨人厌的学究形象,他装作在演算的样子,走过去,与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轻微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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