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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小金回头对着穆檀痕兴奋地叫唤。

“汪汪!

这没人要的家伙要做我小弟哦!

主人,快帮我给小弟取个名。”

“小黑!”

穆檀痕想都没想,黑色的狗狗当然叫小黑了。

汪汪!

你这家伙以后就叫小黑,小黑!

你走咱们(狗)的运了,以后跟着我小金和主人会有骨头啃!

小金摇着尾巴对着小黑一连串的叫唤,小黑连连点着狗头表示接受,甚至还摇了摇半截尾巴讨好。

动物骨子里信服胜者为王。

穆檀痕能跟小金交流,跟其他动物,只能通过观察它们的神色和叫声,比普通地球人多些理解,能大致明白它们的意思。

有小金做翻译,穆檀痕知道了小黑是只了不起的流浪狗。

小黑是条流浪母狗所生,刚刚断奶,母狗就失踪了,靠着吃垃圾箱内的食物长大。

长大有了战斗力,小黑将整个武海市流浪遍了,甚至还流浪到郊区农村,跟农村的母土狗打了一炮,肩部伤疤就是在争夺配偶战中留下。

郊区农村的食物没有城市丰富,村民对流浪狗也不待见,见到小黑就是大棒石头的招呼。

爱情诚可贵,性命价更高,没有面包,生命又受威胁,小黑从来以生存为最高目标,立即告别情人返回城中。

回来才一天,还没找到食物喂饱肚子,就被小金翻了出来。

小黑对新老大很服气,毕竟它还从未见识过会扇巴掌的同类,那巴掌又疼又伤自尊。

嗯,小黑的自尊被小金彻底扇没了。

既然曾将武海市流浪遍了,小黑在小金的提示下,马上估摸出碧翠小区的方向,殷勤地在新老大和新主人之前引路。

第3章

天渐渐亮了起来,上班下班的、早起锻炼身体的、买早点的,马路上人流增加,本来比较沉寂的城市重新喧闹起来。

回家的路很远,穆檀痕每到公交站点都要对着车牌研究一下。

没病变前,穆爸爸已教会儿子背十几首唐诗,简单的加减法,数数一百更是不在话下。

病傻之后,穆檀痕掌握的知识反而倒退,穆奶奶辛辛苦苦十多年,不过是让他恢复到六岁时的水平。

所以穆檀痕现在变聪明了,肚里的文化水平也只有六岁时的程度,认识的字只有一百多个。

公交站点车牌上的字,有百分八十不认识。

内心明白乘车能很快带自己回家,但弄不明白公交汽车路线,穆檀痕只能多看多观察,放弃便利的交通工具,选择步行回家。

穆檀痕呆傻的记忆中,有无数次被陌生人欺负的经历,更于两天前惨遭绑架受尽折磨。

清醒之后,他对周遭的一切保持警惕,小心翼翼地观察,问路求助什么的根本不会考虑。

穆檀痕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人们也对一人两狗三组合侧目。

穆檀痕除了皮肤黑点(烈日下散步晒的),脸上少点表情,五官和身材都很出趟,看着很是顺眼。

三组合中的两条狗才是人们侧目的原因。

小金身上的狗毛虽因炎热剃短,不过金毛犬外形一向优雅美丽,狗毛短了也不影响小金与生俱来的高贵气势。

而小黑,外形糟蹋,尖嘴猴腮,像得了狂犬的病狗,不说喜欢,能不厌恶就不错了。

一路之上遇到的出来遛晨的狗狗们,只要看到小黑就狂吠。

三组合对一路上的挑衅和侧目视而不见,一心往城东方向赶路。

现代快节奏让人们少了悠闲多了冷漠,疯狗什么的属于城管职责,三组合中的小黑即便看着像病狗,一路之上的人们最多看看,没人上前真去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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