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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社因为父母在他幼年离婚的缘故,比较早熟,小小年纪就认定人活着,最要紧的是为自己谋利。
当他感觉父母不可靠时,就决定要牢牢抱住爷爷的大腿,在老人面前撒娇卖萌,终于在父母正式离婚后,被老人接过去亲自抚养。
跟爷爷一起生活的金文社,乖巧懂事,聪明好学,只要接触过金文社的人,没有不喜欢这个孩子的,金文社的爷爷更是将孙子当成了命疙瘩。
不但手把手教导孙子,走到任何地方都带着孙子,死后也将所有财产留给了这个孙子,没有分一点给儿子和小孙子,金文社的父亲再婚后生的还是儿子。
能让老人偏心至此,可见金文社的本事。
现在看到央巫关心的表情,感受到央巫发自内心的浓浓爱护,金文社心中一动,升起试探之心。
“央姨!
清比社能力强,又有担当,他肯定会比社更胜任宗长之位!”
金文社一脸真诚。
“社!
你不要妄自菲薄!
不要气馁,原的子孙即使不能触发灵源,也会是山外宗最好的领袖,你的祖父和父亲都非常出色!
他们一样不是族中异能最强的!”
央巫沙哑的声音听在金文社耳朵,犹如音色优美的提琴曲。
原来自己父亲和祖父都不是族中最强,异能不强一样可以坐稳首领位置,看来自己以后只要在族里搞好关系,宗长之位就会非常稳当。
“央姨,请你教教我,怎么才能做一个好宗长?”
金文社又一脸诚恳请教,他可以肯定,闷葫芦般的前身绝不会这么跟人求教,那家伙只会闷头苦练加干活,看自己手上脚上的厚茧,一身晒得黝黑的皮肤就可以推断出来。
“做一个好的宗长啊…”
央巫叹息了一下。
“我们山外宗最好的宗长是你曾祖父原,有他和稷生,才有我们山外宗族人在此平安繁衍生活三百多年。”
央巫说完,注目远处的碧峰山,仿佛在缅怀那两位为族人争取到生存之地的英雄。
央巫有百岁左右,从小在长辈的反复赞颂之下,将文原、文稷当成了精神领袖,也对文原的后人期望万分,希望文原的后代能早日出现灵源触发者,守护部族,让族人少受其他族人的欺侮。
“除了你曾祖父,你的祖父和父亲也不错,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山里宗的人口从万余增加到现在的五万。
社,你只要让我们族人在这片土地平平安安生活下去,你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宗长!”
“社明白了,谢谢央姨指点!”
现在的金文社又安心又有底。
虽然这具身躯的原主魅力和能力不如文清,出身却给加了非常大的分,在族中有着深根固柢的支持。
那两个年轻八卦女族人对文清的支持不过源于肤浅的表象崇拜。
告别央巫回到自己居所的金文社,还没来得及坐下,啰嗦的憨货文固耷头耷脑进来了。
“社,娜的孩子又没了,加上去年年底那个,娜已经没了两个孩子。”
娜是文固的姐姐,跟一个异能者搭伙过日子才三年,却怀了三胎,不过只活了第一胎。
文族人是一夫一妻习惯,没有结婚仪式,看对眼了,就搬一起去住,住哪方,看各自家庭条件,哪家好搬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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