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颂:“……”
——
宋颂下午准时下班,林书山早早就在公司门口等人。
因为他中午试色那一举动在宋颂的同事间传开了,大家都很好奇宋颂的男朋友是什么样子,以往到了下班时间,同事们都陆陆续续走了,今天却是出奇的统一,几个女人都等宋颂忙完跟她一起出公司。
宋颂身边围着六七个女人,浩浩荡荡的,跟一群保镖似的。
弄清她们的意图以后,宋颂颇为无语。
林书山一定不知道自己被当作大猩猩围观了。
出了公司大门,她们就看到车里的男人下来,面容清隽、身材高大、气质清清冷冷。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事先知道他是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反正觉得他浑身上下都透着学霸气场。
走到近前,林书山朝她们点了下头,也没有特意打招呼,而后看向宋颂,说:“走吧。”
此情此景,宋颂差点又要说“我男朋友以前生了场大病变成了哑巴”
。
但,她忍住了。
宋颂挎着小包包走到林书山身边,握住他的手,回头朝同事们挥挥手:“拜拜,明天见哦。”
同事们:“……”
宋颂笑嘻嘻地跟着林书山往停车的地方走,林书山觉得莫名其妙:“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宋颂卖乖:“见到你就很开心呀。”
林书山无言以对,帮她拉开车门:“你的同事是怎么回事?”
感觉跟以前不太一样,怪怪的,至于哪里怪又说不上来。
宋颂说:“她们就是想看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
林书山坐进车里,发动了引擎,将车子汇入晚高峰的车流中,“对了,你的口红在这里。”
他眼神示意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中间的位置,宋颂坐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把袋子拿起来抱在怀里,从里面取出两支口红,一支是她早上摔坏的那个色号,另一支是新出的色号,林书山帮她试过色。
宋颂打开那支新的,旋开盖子,颜色果然很好看。
她嘴巴上已经涂了口红,不方便试,打算先在手臂上涂抹一下过过瘾。
然而口红还没挨到手臂,她就听见林书山说:“不要涂到手上了,根本洗不掉。”
宋颂:“?”
林书山可以说是深有体会:“我中午在品牌专柜试色,那里的售货员说是涂在手臂上试,我回去以后洗了好几遍没有洗掉。”
正好前面是红灯,林书山踩了刹车,把车停下来,撸起薄衫的袖子给她看。
宋颂拉过林书山的手臂,上面果然留有一块没洗掉的浅色口红印子,他帮她试了好几个色号,手臂上涂了挺大一片。
幸好冬天穿的衣服比较多,袖子能遮住痕迹,不然他就得被别的男生笑话。
虽然事实上,他已经被室友笑话过了。
宋颂弯唇一笑:“口红要用卸妆液洗,光是用水冲洗没用,回家我帮你用卸妆液再洗一遍。”
林书山:“……”
卸妆液?什么玩意儿?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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