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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4页)

搁在现在,原身这皮囊就是个成熟美艳的少妇,风韵更足。

反正都洗干净擦了香脂胭脂描了眉,张兰兰看着身上旧旧的衣裳越看越不顺眼。

横竖锦绣坊里最不缺布匹衣裳,张兰兰径直去锦绣坊里,给自己挑了身成衣买下。

新衣素色淡雅,远远瞧着像青花瓷,张兰兰换上衣裳往那一站,简直就是江南烟雨蒙蒙中的曼妙妇人。

胡氏笑着打趣:“果然人靠衣装,兰妹子这么一打扮,简直跟那富贵人家的夫人一样。”

张兰兰与刘秀均是焕然一新,母女两个站起一处,真真是跟大宅门里的夫人小姐一般。

不知不觉两日过去了,该到了回家的时候。

张兰兰起了个大早,穿上洗干净的旧衣,将新衣仔仔细细叠好装进包袱里。

刘秀磨磨蹭蹭的洗漱,将她的新衣穿了又脱,脱了又穿,来来去去就是舍不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刘秀从小都是穿别人的旧衣改成的衣裳,头一回穿这么漂亮的新衣,还没穿够呢,母亲就让她穿回来时的旧衣裳。

刘秀皱着小脸,不情不愿的把新衣脱下,小心翼翼的叠好包了起来。

母女两个收拾妥当,辞别了王掌柜一家。

王乐哭的眼睛都肿了,胡氏跟着抹起眼泪,刘秀眼泪汪汪的拉着胡氏的手,一口一个干娘,叫的胡氏心都化了,真真恨不得将刘秀留下别走。

依依不舍分别,张兰兰承诺胡氏,下次自己进城的时候定会将刘秀带着再来看胡氏母子。

送走刘秀母女,家里顿时冷清下来。

胡氏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看着院子都有些空荡荡,不是滋味。

王乐更跟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吧唧的坐在院子里发呆。

“这才一会不见,就怪想那小妮子的。”

胡氏抚着胸口叹气。

王掌柜瞥了一眼胡氏,道:“等下次刘娘子带她进城,不就能瞧见了。”

胡氏又叹气:“兰妹子鲜少进城,下次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呢。

咱们乐娃也喜欢她,要是能把秀秀留在身边就好了。”

王掌柜心知妻子还是不死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瞅着胡氏:“我瞧着你平日持家倒是挺精明,怎么在这关键事儿上总犯糊涂呢?乐儿的婚事又不是儿戏,怎能由着你胡来?”

胡氏心里本就不舒服,被丈夫一顶,火气也上来了:“我怎么就胡来?你不也瞧着秀秀那孩子好么?咱们乐儿多喜欢他秀秀姐,要是秀秀嫁给乐儿,那岂不是皆大欢喜?”

王掌柜拍了拍大腿:“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人,我好不容易在城里站稳脚跟,攒了些家财,指望着送乐儿去读个功名,将来光宗耀祖。

那刘秀是什么身份?不就是个农家女娃娃,她的身份哪能配的上咱们乐儿?将来咱们乐儿可要娶官家小姐的。

刘秀家门不当户不对的,你就收了结亲的心思吧,我看就认成干女儿挺好。”

王掌柜家本是农家出身,因着王掌柜很有些本事,在城里折腾出些名堂,成了锦绣坊的掌柜。

可商人地位低下,对外他们还是自称是农家。

手头有钱,回老家买了千亩良田租赁给贫农耕种,每年的收入很是可观,已经成了老家村里的首富。

王掌柜带着小儿子进城,还有一层意思,便是让小儿子在城里读书,将来考个功名,光耀门楣。

王掌柜的打算,是等儿子身上有了功名,自己砸银子也要攀上官家的姻亲,自然是看不上刘秀家这等普通农家。

胡氏撇了撇嘴,很是不以为然。

考功名那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殊不知多少人考到头发白了,还考不上个秀才。

胡氏这个当娘的最是了解自己儿子,王乐生性顽皮,不喜读书,也不是读书的料子,多半是考不出什么名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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