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陌干笑两声,对于这位老兄说得话,安小陌那是一百个一千个不相信,被人千里追杀到是有可能是真的,但是……大哥你确定追杀你的不是我大清正义的捕快吗?
“大王……怎么称呼啊?”
话说如此,安小陌还是决定先装成一副无知萝莉的模样,然后和眼前这货拉拉家常什么,借机拉近一下彼此的距离,顺便找有没有脱身的机会。
“本大王姓水。”
☆、这个大王很坏
“水……水大王?”
安小陌一脸不确定的看着对面自称姓“水”
的山大王,虽然在心里默默的对此君浪费了“水”
这个文艺而不装逼,小清新又很通俗姓氏的行为鄙视了一万遍啊一万遍,但一点也不妨碍此时她脸上表现出一副怯生生的乖巧小萝莉表情。
“嗯……水大王?好吧,既然你喜欢,那就这么称呼吧?称呼什么的,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吃完蜜饯,开始转火一盘酱牛肉,并且集火消灭中的水大王,用一点也不无所谓的表情,无所谓说道:“只要不叫水胖子水正太什么,都无所谓。
否则……”
“我懂得我懂得。”
安小陌连连点头,心里却在不停的腹诽,看这个哥们,虽然看不出年纪,但从声音上来说绝对不过三十,应该还是个年青人来着。
但一个好好的年青人,不爱美打扮也就算了,反而把自己弄成这样,虽然说是在躲避追杀,但是兄台……在这个“留头不留发”
的年代,你不觉得这样更显眼吗?
现在想想,再联系一下他刚才“水胖子”
和“水正太”
这两个称呼……
难道?
在对方满脸都是毛发的野人脸庞下,其实深深的隐藏着一张小正太的外貌吗?
这果断不科学喂!
不过也难说,网络小说里不是经常有这种剧情吗?还有一个专门的小说分类叫“扮丑”
来着。
安小陌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她应该是这个故事女主角,身为女一号,就算是被山贼劫,除非是那种无貌又无德的类型——当然,这种很快就会被过路大侠收拾掉,其他的山贼不管是有貌有德、有貌无德、无貌有德,都会被美艳可爱、清冷脱俗、天真妩媚,外加时而如少女娇憨时而少妇般的万种风情所吸引,然后深深的爱上自己,因为迷恋自己而不可自拔才是。
安小陌瞄了水大王一眼,吃完酱牛肉的他,已经将魔爪伸向一盘奶皮,非常果断的怀着郁闷的心情,将此君丢进了无德这一栏里——抢女主角的零食,果断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可让安小陌更郁闷,哪怕是面对夏雨莲时也敢挺身而出护食的自己,在被眼前这货抢走最心爱的点心时,不但一点不快的感觉都没有,反而隐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前世就见过一般。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症?这果断不科学啊!
自己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颜控啊,怎么可能对一个像野人样的家伙生出好感来?
不行不行!
退一万步说,就算自己心里其实是对这家伙,存在那么一心半点的好感,但赌上“颜控”
之名,这家伙也必须果断一定要是个……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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