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既拾冲温曛眨了眨眼,小姑娘爱答不理,她看着自己哥哥跟小哥哥在一起,实在是不能心无芥蒂。
蔫儿蔫儿的上了车挤在父母之间,刚坐稳,温让从前面递过来一个纸袋,冲她笑:“送你的。”
是一条裙子,款式不怎么新奇,只是很学生的大众款,但这对于温曛来说,简直要惊喜的手足无措了。
她爱不释手的把纸袋抱紧在怀里,一双眼睛在沈既拾和温让身上来回飘:“哥……怎么突然送我裙子?”
“这次是我自己挑的,喜不喜欢你都收着吧。”
温让从后视镜里与温曛对视,他以一位真正兄长的目光,温柔且真挚地说:“温曛,谢谢你。”
“……烦死了,”
温曛低头揉揉眼睛:“眼线要花了啦!”
满车欢笑。
温让跟沈既拾解释了裴四他们在这件事里对自己有多大的帮助,家里的大小事都解决之后,他约了个局,把蒋齐程期他们几人都凑到了饭桌上。
至此裴四才知道温让胳膊受伤的事,还是在那天从自己店里离开之后受的伤。
他勃然大怒,冲温让张牙舞爪:“我他妈说要送你走,你就不让就不让!
活该!
疼死你!”
咆哮完又皱着眉头,小心翼翼地拉过温让的胳膊捋袖子,恶声恶气:“恢复了么?还疼么?”
蒋齐这个黑道老大哥照旧不务正业,每天在“寻找”
的吧台被裴四支使着做这做那,他一个本来寡言沉稳的人,因为近墨者黑,被裴四带得也学会了调笑人,给沈温二人扔烟,还要恶劣地打趣儿:“终于都看开了?”
裴四曲起胳膊肘就往他肚子上捣:“话真多!”
捣是没捣上,反被蒋齐环着腰一把兜进怀里,并且得寸进尺地在他脖颈上嚼了一口:“你可是说过的,我把温良找回来,你就答应我。”
大庭广众之下,饶是裴四一贯厚脸皮也禁不住臊得满脸红:“放你娘的狗屁!
老子说的是你给你一个讨好我的机会!”
这话连程期都看不下去了,直呼:“你可拉倒吧。”
裴四对于沈既拾和温让在一起依然保持不看好的态度,他叼着烟,摆出惯有的刻薄嘴脸,冲沈既拾进行言语威胁:“我会利用你俩之间的一切漏洞劝温让把你撇开的,你最好别给我这样的机会。”
沈既拾笑着举杯:“裴四哥,提前死心吧。”
程期的公司最近在拿一个项目,忙得脚打后脑勺,还匀着半颗心挂在温让这边,他也算见证着这二人一路坑坑洼洼走了过来,现在眼见一切暂且安定,不论以后还会如何,终于能松下一口气。
立马便恢复了商人本色,对沈既拾说:“你最近要是学业不紧,就来给程哥帮帮忙吧。”
又对温让说:“老太太那杂志可催死我了,你记得多给她几篇文章。”
大倒苦水,众人纷纷挖苦取乐。
三两好友,至亲爱人,推杯换盏,言笑晏晏。
温让想,足够了。
这一年的五月二十五日,温让和沈既拾回到温父温母家里吃午饭,温母做了一大桌子菜,谁都没提当年那件事,它被埋在六千五百七十个日夜以前,像是时光打了个圈儿转回来,这一家人本就该这么和美。
饭后,他们没在家里久留,帮着温母把厨房拾掇好之后便准备回家。
虽然正值午头,天气却并不燥热,石榴花在道路两旁开得绚烂,在温让眼里十分可爱,他向沈既拾提议:“车就放在妈这儿,我们走回去吧,散散食。”
这一走就走了许久。
他们走过风,走过花,走过浩渺的人潮,走过共生的绝望与希望,走过同起的平静与波澜,走过朋友们的安抚,走过父母试探性的接受,走到头顶的太阳向西偏移,走到那个熟悉的路口,走到眼镜店的门前。
温让在店门口停下,看着沈既拾,眼眸里汪了一洋大海般深邃,他丝毫没有顾忌路上的行人,握住了他的手,紧紧相扣,然后微笑起来:“天都晚了,我们回家吧。”
那一年的五月二十五号,是温让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没有在这个日子做噩梦。
梦里的五月二十五号一切安详,温让没有把温良丢下,他在温良追着他喊“哥哥”
的时候回了头,无奈又宠溺地笑,四岁的温良开心的扑进他怀里,他牵着温良的小手一起往楼上跑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西汉征和二年(前91年),汉武帝年迈昏聩,觉得总有刁民想害朕,太子刘据竟然也被汉武帝怀疑,于是大肆排查巫蛊之事,刘据性命及太子之位岌岌可危,穿越成为汉武帝亲孙子的刘进,感觉自己脖子发凉。坐不住的刘进不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赶紧跑去东宫找亲爹刘据商量着爹,要不咱爷俩造爷爷的反吧,不然咱全家保不住啊!...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