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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她倒一杯清茶,看着茶雾袅袅四散,不禁一笑,“我正等着呢,就怕他们不来。”
她一怔,继而失笑,“看来我是多余了,能透漏点怎么对付那些人吗?”
饮一口茶,抬眼,“既然拼不过这个世道,只能让他们得逞啦,过日子何必什么都要争高低。”
“真可惜,我就要走了,不然还可以帮你一起唱唱这出戏,要知道我可是你们俩私通的‘受害者’啊。”
友谊可以是长久培养起来的,也可以轻易就能拥有,有的人第一眼见,就知道她会是你的朋友,就像我跟林瑶夕。
夕阳西下,风寒乍起,暮色中,目送她的马车远去,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但我知道,她将永远都会是我的朋友。
海上明月升如旧,天涯此时又何时。
这个女子似乎不该如此平凡地度过她的一生——这是我的想法,后来也应验了,因为她最终也没能如家中所愿,嫁给那个不知名的商人老头,而是半路被人抢了,连同所有的嫁妆,从此音信全无,林家人并没有多少悲伤吧,这种乱世,放一个女子远嫁,完全形同于送羊入虎口,有如此的结局也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我一直想,她一定会过得好。
直到多少年之后的某天,一封镶着金丝边的信笺送到我的手上,信上的第一句话这么说:我最终还是知道了你们那种幸福是什么滋味。
最后一句话:对了,忆烟的夫家给了她个名儿——出云。
出云会是谁?且让我最后再告诉你们。
送走了朋友,明白下面的事就要我一个人来承担了。
抚着四个月大的肚子,我对自己突然有了很大的信心,如果整个世界都打算背弃你,不是你错了,就是整个世界错了,但有一点,无论谁错了,你都得低头,因为整个世界不会对你低头,所以——如果你还打算好好生活下去,就得懂得去适应,去想方设法。
我已是个母亲,没有任何可以懦弱的权利,即便他在身边也一样。
父亲听说我回了边城,并且还有了身孕,一气之下,打算带妹妹回帛城老家,再不管老家那里是不是被叛军占据,但是此时此刻,不是他说走就能走得了,申屠家的宗亲既然打算清理门户,自然也非得拉上他,这才是名正言顺,出师有名。
你知道人总是会群分种族、高下,有些人因为站得高一点,总觉得自己应该去规范下面人该怎么活,不该怎么活。
塞外传来征战的信号时,关内同样也进行着一场“大战”
,只不过前者是对外,后者是对内,不过单看以少对多来说,我跟他到真有异曲同工之妙,他正在为我眼前的这些人拼死抵抗,而这些人却在打算着至他的女人跟孩子于死地,真是讽刺的对决。
所以,我不能让结局变成真正的讽刺,他不该受到如此的对待!
四十南行北往一
我料想人们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们,只不过他们撑的时间比我料想的推后了几天,可能他们在确定塞外的征战结果吧,与制裁我这么个不女人相比,性命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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