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大白之时,好像一块久压的巨石移开,空落落的感觉。
逛丽江古城,晗光被一家寄明信片的店面吸引了。
店面很小,门口放着一个复古邮箱,在琳琅满目的商品街上没什么优势可言,晗光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老板娘是一个年轻的小姐姐,穿着民族风,笑起来如沐春风般亲切。
墙被分成一格一格的小格,每一格都放着很多明信片,询问得知,那些都是顾客存放在这里的“寄给未来的自己或者别人的信件”
。
“你可以把想说的话写在明信片上,告诉我收信时间,我就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帮你把信寄出。”
老板娘介绍道。
傅珍和晗光都觉得好玩,男孩子对这种文艺腔调不感冒,在女孩们写信的时候随意在店里走走看看。
“晗光,你想寄给谁?”
傅珍问。
“温叔叔。”
晗光不假思索道。
黑色钢笔在洁白的明信片上飞快写道:
浩骞,云南真美。
想和你再来一次,好叫你把我画进这美丽的山山水水里。
署名处,潦草的两个英文字母:H.G.
H.G.晗光。
来年三月份,草长莺飞,花红柳绿的时候,她想要温浩骞收到这封。
她写给他的情书。
☆、终章(完)
第七十二章(终章三)
返程前一天晚上,晗光接到温浩骞的电话,叫她直接回珠城。
“你二叔回来了,晗光。”
电话那边的人语气平静,晗光心一跳,不敢相信,“你说什么,请再说一遍?”
温浩骞含笑道:“我说——你二叔回来了。”
“你没骗我?”
“不骗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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