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梦天马行空。
但他总是记不全自己的梦,醒来时,他会记下些关键词,很多时候,梦会给他灵感。
《伶仃往事》里一段蒙太奇就是出自于他的梦境。
踏血的铁马横飞过草原,玻璃烧制的草原碎了一地,粉尘被飓风卷入熔炉,一双手捧出那软浆,这双手不怕高温,不惧热火,他捧着这软浆,拉啊,扯他,手指和它纠缠,搅拌它,翻转它。
他作出了一个婴儿。
程浪合上了那记录梦境的本子,喝了点水,他扫了眼客房,捡起了刚才换衣服时掉出他口袋的两张名片。
卞心美。
娄轩。
程浪的记性并不差,他记得大学里的事,他也记得他在森林里跌跌撞撞地奔跑,想要逃出大山的事。
但关于宣城的一切,他想不起来了。
宣城的雨实在太丰沛了,以至于他的记忆好像都躲藏在那雨幕后头,遮遮掩掩的,就是不让他看清。
他曾拼命想去看清,可到头来只落得个头痛欲裂的下场。
慢慢地,他也就不再去想宣城了,毕竟他失去的不过是小半年的记忆,那么短的时间里能发生什么呢?他去到宣城时是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那么短的时间里,他又能得到什么,失去什么呢?
他对姜这个姓,对姜家也没有任何印象。
他模糊而笼统地记得那场爆炸,一瞬之间仿佛天塌了,地裂开了,整个世界露出了吃人的大嘴将他一口吞下。
程浪心血来潮,搜了娄轩的作品来看。
娄轩的成名作“上帝之眼”
是个一米八高的大型玻璃沙漏,那玻璃沙漏是蓝色的,它的表面缠绕着一圈又一圈红色玻璃,浅蓝色的沙子潜伏在沙漏里,展览这件作品的时候,边上总会配一把扶梯,参观的人可以爬到扶梯上从上往下看这个沙漏。
换了这样一个视角之后,沙漏摇身一变成了颗蓝色的眼睛,那蓝色有深有浅,使得这颗眼珠中投射出来的眼神异常深邃。
它好像能望穿所有灵魂,好像能将人吸进去。
程浪吓了一跳,放下了手机,可坐在去颁奖会场的车上时,他又忍不住把手机拿出来看了那蓝眼睛一眼。
他先前觉得这眼睛饱含泪光,泫然欲泣,是在悲悯,现在他觉得它像在笑,不顾一切地放肆地笑着,只是疯狂。
程浪得奖了。
颁奖前,他的呼声最高,得奖之后,可谓众望所归,颁奖礼后的庆祝派对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来找他攀谈,有来找他合影留念的,有来套近乎的,也有来找他谈合作的,还有喝多了酒,来问他讨他外婆签名的。
有的人企图明显,有的人神情游离,出于礼貌,程浪从不拒绝任何人,况且他也没遇上太过分的请求,别人和他说话,他时而皱一皱眉,时而点一点头,接上几句,偶尔还能抖个机灵,说上几句俏皮话逗人开心,他仿佛融入在了那些繁琐的对谈里,还乐在其中。
但他一有机会,眼睛总要四处乱看,他早就走神了,只是因为良好的教养而没有离开这场乏味的聚会,没有人在讨论电影,导演咬着雪茄烟拉投资,制片大放厥词,一个得奖的青年人看似低调谦逊,但凡与他入围同个奖项的人从他面前经过,他都要怪笑一下,那笑中不乏轻蔑,女明星们互相恭维,或是挽着胳膊,或是提起裙角展示自己的高定礼服,一个女明星假装喝酒,一发现某个比她更苗条的女明星确实把马提尼里的橄榄咽下了喉咙,脸色立即煞白,男明星们讨论健身,跳伞,滑板,度假,去了哪里的演唱会,养了什么稀奇的宠物。
还有很多人无言地抽着烟,喝着酒,餐桌上的食物几乎没有人去碰。
摆盘太精致太适合拍照了,热量又太高太不适合在新陈代谢缓慢的夜晚摄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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