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驰轻叹一口气,托着下巴,出神地看着摊开在书桌上的相册,高中以前的照片,几乎都是和林初一起拍的合影。
白皙的皮肤,大大的乌黑明亮的眼睛,就连鼻子都十分俊俏,从六岁到十八岁,林初是越长越秀气,和他正好相反。
张驰看着照片中的「自己」,那还是十四岁的时候,个头高出林初一截,制服从来不认真扣好,白色球鞋当成拖鞋穿。
当然,那也是因为他个头窜太快的关系,鞋跟总是勒得很紧,老师又不肯让他穿拖鞋,只好这样邋遢地踩着了。
鞋子上的学号,还是林初帮他绣的,应该是从国小三年级开始吧,运动服、毛巾什么的,只要需要刺绣学号的东西,林初都会帮他搞定。
林初的手很巧,这大概和他的家庭环境有关。
他的妈妈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欠下医院一大笔治疗费;他的爸爸是厨师,为了赚更多的钱,远赴日本打工。
林初交由爷爷、奶奶照顾,但他们只有一份微薄的收入,身体还不好。
为了生活,林初的奶奶经常接一些需要加工的零活来做,从给玩具熊钉眼睛,到缝纫汽车里的座套,他家的房间和客厅,总是堆满这些东西。
林初放学回家,就会帮奶奶做事,久而久之,也就练出一套不错的缝纫、编织技术,班里的女生都不是他的对手。
张驰也尝试过帮他的忙,但是他太野蛮了,老是弄断针头,或穿不进针线,最后只有放弃。
「那是小驰手太大的关系。
」林初摊开手,重迭上张驰的手,两人差了半个指节。
「真的呢!
」
「呵呵,我很羡慕你哦,可以一下子就把篮球抓起来。
」林初温柔的一笑,他也想打篮球,但是个子不高,体能也差,连替补资格都没有,只能做后勤。
而张驰却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强大到连敌校的女生都会为他呐喊助威。
张驰想说,「我就是喜欢你这个样子。
」但是没能说出口。
——男生之间,果然还是不能在一起的。
还没告白就已经失恋,张驰沮丧得很。
但是,前几天的娱乐新闻,却像晴天霹雳一样把他震在原地!
原本去东京参加父亲婚礼的林初,竟然在电视屏幕上,和红得发紫的明星龙野千秋接吻,这让他整颗心都化成玻璃,碎掉一地!
林初一定是被娱乐圈的花花公子给骗了,看着桌上铺天盖地的报纸爆料,张驰决定立刻去日本,把林初带回来。
呸、呸!
管他是什么大明星!
他才不怕呢!
咚咚咚!
房门敲响两声后,张驰的妈妈就直接推门而入,手里拿着一只棕褐色的精致纸袋。
「怎么还是这么乱,你都没整理吗?」
张妈妈看着床铺上的蓝色行李箱,箱盖敞开着,衣服乱乱的堆作一团,地板上丢着颜色不一的袜子,还有好几本漫画杂志。
「就是有整理过,才会变成这样的。
」张驰扭头一看,也不禁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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