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穿一件白衬衫的尚诚,不住颤抖地蹲在马桶边上,显得更加可怜,不过,由于衬衫都被汗水浸透了,一股酸酸的臭味和热气直扑周屹天的脸。
“老天!”
周屹天的脸孔都皱了起来,拼命克制着自己把他拎到水龙头前的冲动。
怎么会有这样邋遢的男人?
不过,湿透的衬衫也勾勒出男人纤细的躯干,因为体温很高,露出来的脖子也是白里透红,颈项和肩膀之间的弧度也很漂亮。
衬衫规矩地束在西装裤里,扣着一条老气横秋的黑皮带,腰部很窄,真怀疑那里有没有肉。
周屹天盯着他低垂的脑袋。
头发很乱,也许出门前根本就没有梳理,但是乌黑的发丝看起来似乎很柔软,周屹天不由想起一种动物。
雷克斯兔,黑色的斑点乱糟糟的分布,像打翻的墨汁盒,可是摸起来却像丝绸般的柔软,当然胆子也是非常的小。
遇到一点动静就会躲起来,被猛兽抓住后,无能力反抗,下场只有被吃掉。
这个男人,挺像宠物兔的。
“咳咳咳……”
尚诚剧烈地咳嗽,打断了周屹天的胡思乱想。
尚诚咳嗽得很辛苦,发白的手指紧紧地抓着衬衫衣领,身子发抖,他很怕周屹天,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他。
“喂,厕所很臭耶,你要待多久?”
近一分钟的沉默之后,是周屹天先开口,“我带你去休息室,你在发烧,知道吗?”
尚诚僵直地蹲在那里,发烧,休息室?第一次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大家都是避开他走路的,因为他……很脏。
是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
“脏死了!
你怎么不去死呢?你和他一样,去死啊!”
“妈妈,对不起,好痛,妈妈……”
和母亲独处的日子,就像是被黑暗吞没的萤火虫,渴望着光,却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
“喂,你没事吧?”
突然安静下来的男人,反而让周屹天更担心,他伸出手,轻轻碰触男人的肩膀。
晕倒了吗?
“不─别碰我!”
尚诚浑身一震,抱住头,用震耳欲聋的声音大叫,“对不起!
对不起!
别打我!”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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