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警局门口没什么人,周顶天正在和看门的老李头唠嗑,“这个年轻人啊,还是早点成家的好。
都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转头就见一个人走了过来,推着辆黑色的私人摩托车,“沈队!
你现在出去做什么呀?”
沈挚跨上座椅,咔哒一下扣上帽子,“出警。”
他的声音淹没在空气里,摩托车的马达哄哄的,其实周顶天只听到一个’呼呼’的声音,面前就没人了。
他转过头,见老李头正用一种慈祥的目光看着他,“看看,小沈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男人呐,三十而立……必须要成家啦,否则就会变得越来越奇怪,没有人给你收收心啦。”
“小沈他啊,正缺个媳妇哩~”
周顶天头一次觉得,这个看门的神叨叨的老李头,说的话似乎有那么点可信?
--------------
正是百花开的时节,沈挚整个人俯趴在车背上风驰电掣,有裹挟着桃花香气的风吹开他的皮夹克,带来点芬芳的温度。
快一点,再快一点。
他这么告诉自己,当人身与机车混为一体,速度的快感好像就能吹散脑海里的雾霾,还内心一片清澈静意。
不过这种释放,也就只能持续几秒钟而已。
他踩下刹车,在红灯的人行道前停下,头盔摘下来,甩了甩头发。
他称之为短暂的麻醉。
忽的,他感觉面前的香风好像变了味道,鬼使神差的转过头去,见对面马路右侧一个人提着行李箱,正加快脚步走过斑马线。
而这个人不是别人。
是他的命。
手中头盔咕噜噜滚到了地上,旁边一个扎红领巾的小学生捡起来看了看他,“叔叔,你东西掉了呀。”
沈挚猛然回神,手脚无措的接过来,再看过去时,就见她也站住了脚看过来。
大脑在1秒钟内已经计算过100多种再见面时的情景,并在0.01秒内挑选出最帅气、最潇洒的一组。
“馒……”
他伸手想要打招呼。
虽然她拒绝我了,但是他们应该还算是朋友吧。
还算是朋友吧……
然而女孩却在看了他一眼之后扭过头,拎起行李箱健步如飞的走了过去,瞬间消失在马路那头。
“等一下!”
他脑中一热,猛地加速冲了出去,把路人吓的跳纷纷避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