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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大也是我梦校。”
谨宁不知道方凛这一句和上一句的关联在哪里,看他阴鸷的样子,谨宁只好挑着些积极的话和他讲,以免刺激他:“你可以选择继续教育,进入莘大求学圆梦。”
“不,梦已经碎了。”
方凛否定得坚决,“我不可能再去莘城当摄影师。”
谨宁记起方凛总带照相机上学,有时光明正大地拍他,有时鬼鬼祟祟地在某个角落偷拍,很是讨厌。
于是他说:“不当摄影师也好。”
“好什么?”
方凛阴沉沉地问,从包里拿出三脚架和摄像机,架在谨宁正前方。
他寻找着拍摄的角度,继续说:“每次我觉得我过不下去的时候,我就看看你的照片。
但是有一天,我犯了一个错误。”
一个低级的错误。
方凛幻肢痛发作时常常想,如果他没有把照片夹在钱包里就好了,或者没有把钱包落在车里就好了,这样不会有人砸掉他辛苦工作买的二手车,他也不会被偷走钱包和照片。
照片、钱、车,损失其中任何一个方凛都难以排解愤怒,更别提三个一起了。
他查监控、蹲点、找人,终于找到那个小偷,和他扭打在一起。
“偷我照片的是雷蒙的人,我去找他要回来,雷蒙拿着钢棍,把我的腿砸坏了。
我爬过去求他,让他把东西还给我。”
方凛摸上谨宁的脸,以相当认真的语气道,“雷蒙也就是从这个时候看到了你的脸。”
方凛趴在地上吐血的时候,雷蒙把钱包里剩余的纸币和硬币一点一点扔到地上。
最后钱包扔了,谨宁的照片还在他手上。
他饶有兴趣地问:Yourlover?
神志不清的方凛回答说是“mygod”
,基督教徒雷蒙想了想,放过他。
他们两个不打不相识,一相识处得很来。
方凛再一次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药水,用大拇指轻轻一推,瓶盖便飞落在地。
他说:“我和雷蒙无聊了会讨论,你陷入欲望之中会是什么样子。
他说你会被弄哭,我觉得对。”
“你们真猥琐。”
谨宁闭上眼,看不见就当听不见污言秽语了。
方凛捏住谨宁的下巴,瓶口死命往他嘴里塞,想把冰凉的液体灌进去。
谨宁呛到咳嗽,断断续续地问他喂了什么东西。
“让人发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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