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
。
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
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
急忙往外走。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
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
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
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
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
。
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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