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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2页)

丁苗在厨房里回话,“没折腾,就炒了个猪肝。”

“啥,炒猪肝?”

闻着那香味,李强坐不住了,也没心跟程立阳说事了,站起来就去了厨房。

爆炒猪肝要大火快炒,炒时间长了就老了不好吃了,李强进厨房的时候,丁苗已经炒好盛了出来。

比在外面闻着还要香,李强常来,他也不见外,伸手就捏了一块,往嘴里一丢,麻辣鲜香,一点儿都没有猪肝原有的腥臭味。

李强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一块儿吞下去,忍不住又捏了一块,“嫂子炒的这猪肝,比国营饭店里的刘师傅炒的都好吃。”

刘师傅是国营饭店的大厨,厨艺好,爱摆谱,一般人都请不动他,只有公社的领导或是熟人去吃饭,他才会下厨。

李强吃过他炒的猪肝,以前觉得怪好吃,这会儿回味一下,简直不能比,云泥之别。

丁苗把盛猪肝的碗给他,“喜欢吃就端过去吃。”

李强又捏了一块,“那不成,我怕不等你饭做好,这碗猪肝我一个人全干完。”

说完又忍不住捏了一块,才恋恋不舍的出了厨房。

丁苗又炒了韭菜炒肉丝,怕不够吃,又切了份泡菜。

泡菜是泡的大白菜,萝卜和辣椒,冬天的时候大队分菜,分的最多的就是白菜萝卜,能分一大堆,一下子吃不完,放久了又怕坏掉,就做成泡菜,吃白菜时切下来的白菜头随手也给扔进去,用盐水腌了,没菜吃的时候就捞出来当菜吃。

因为怕时间长了菜坏掉,放的盐多,所以都腌的齁咸。

可是经过丁苗的手,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也咸,可咸香咸香。

丁苗又贴了几张杂粮饼子,然后喊程立阳他们吃饭。

饭菜上桌,李强就是一阵风卷残云,能把碗一块儿吞了。

刚才觉得猪肝最好吃,这会儿觉得腌咸菜比炒猪肝还好吃。

平时他最烦吃的就是腌咸菜,他奶腌的咸菜,他一口都不吃,反正他家也不缺那口吃的,可这会儿吃咸菜都吃的停不下来,“嫂子做的太好吃了。”

几人把饭菜都一扫而光,李强还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吃,想起一件事,便跟丁苗商量,“嫂子,跟你商量件事,大后天我爸过生,你给帮着烧烧菜,不叫你白帮这个忙,给钱,你说个数,我没二话。”

他爸过生,原本请的是国营饭店的一个姓姜的厨师帮着烧菜,国营饭店一共俩厨师,刘师傅是大厨,姜师傅是小厨,刘师傅一般人请不动,也就公???社领导才能请的动,所以他们家请的是姜师傅。

姜师傅比刘师傅年轻,资历上比不过刘师傅,不过单论厨艺,其实跟刘师傅不相上下。

可这会儿他想换人,想请丁苗帮着烧,大家保准吃的更高兴,他爸一高兴了,没准会多给他点零花钱。

李强刚说完,便感觉到旁边有一道死亡注视,扭头一看,程立阳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虽然啥也没说,可眼光跟刀子似的,嗖嗖的只往他身上扎,如果有眼刀有实物的话,估计他这会儿已经被捅成了个蜂窝煤。

李强才反应过来,他爸过生,请丁苗过去烧菜,还说给钱,这不是拿丁苗当厨子吗?

不是厨子也是佣人,给再多钱,程立阳也不会让丁苗去。

李强赶紧认错,“我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想吃嫂子做的菜。”

丁苗笑了笑,“那你以后常来。”

她也不会去给李强家做饭,她做饭是因为不想委屈自己,自己做吃的舒心,要不然,她一口都咽不下去。

其实原主的厨艺很好,估计是跟自己一样,不想委屈嘴巴,所以别的啥也不会,就学了做饭。

她只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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