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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岁的男人,要说从来没对人动过心,是决计不可能的。
顾之时喜欢过一个人,捧在手心里疼着,一喜欢就喜欢了很多年。
很多年前初初相视的时候,他便被当时还是个小少年的人所惊艳。
漂亮的人他见过很多,那样聪明又明媚的漂亮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任谁遇着一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天分极高又刚好和你对脾气的都不可能不心动吧。
顾之时把他贴在皮肉最近的口袋里小心放着,瞧着他走过了许多年,时间越拉越长,他站在那样的位置上,早已经学会了逢场作戏,平素里三分真七分假的过着。
后来跟项永宁的婚事里,无非也是看中了项永宁是个明白人。
因利而聚这四个字看着讽刺的很,但又方便的多,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谁也不会把谁放在心上。
他本也没想过把这场婚姻当他的一辈子,无非是三两年的事。
顾之时嘴上没说过,可心底里到底还是守着那个人的,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结婚,他怎么会结婚呢?
于瑟传递到手上的消息更是如一把利剑插在了顾之时的心口上。
他小心翼翼爱着碰都不舍得让碰一下的人,被人搞大了肚子!
谁不知道林家少爷混迹风月场多年,一直是攻,屹立不倒。
现在突然受了不说,还受到揣上了孩子!
顾之时仿佛被人往喉咙里强行塞了一整个馒头,吞了吞不下去,生生的卡在那里,吞口口水都肿胀难受的厉害。
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两件事,一是在小文十八岁那年,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候,没有趁人之危一举把人办了。
二是贪图一时的利益跟张老六联什么姻,一时不察让小文走到了这样的境地!
他把人当成翡翠雕成的白菜一样捧着这些年,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一头野猪一扭脸给拱了,还拱出了小猪仔,顾之时都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毅力,才没有拎着刀去砍人。
“时哥,你喜欢吃白菜炖猪肉吗?下雪天炖白菜炖肉配碗米饭最好了,明天做给你吃。”
项北兴冲冲的啃着下午茶小蛋挞问他。
顾之时僵硬的抬起脸,问出了一句很没有水平的话,“白菜为什么一定要配猪?”
项北思考了一下,“其实白菜炖羊肉也可以。”
顾之时:“……”
善解人意的小甜心厨师歪着脑袋凑的近了点,“你不喜欢吃白菜?”
被一双小心翼翼的关切的眼睛望过来,顾之时也不好本着脸,他随手推了一下挂在鼻梁上的眼睛,微微摇了摇头:“没有,白菜很好。”
“那就醋溜白菜吧,酸酸的也挺好吃的。”
项北琢磨着他应该不喜欢白菜配猪肉、配羊肉之类的,想了个别的吃法。
顾之时明白,自己再胡乱说下去,就实在不识抬举了,他修养很好,也不好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别人,程式化的弯起了一点嘴角,说了声:“好”
。
“再配上一份干炸蘑菇、辣子鸡和鱼香茄子吧,汤的话你喜欢喝甜汤还是咸汤,有什么忌口的吗?”
项北笑的灿烂,吮吸了一口手里的小酸奶,非常满意自己的安排,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一日三餐嘛,让时哥吃好点,吃的舒坦,这不是很好的关心方式嘛。
“都好,我不挑食。”
第34章暖被窝
项北有点喜欢这个家,原因是打开顾之时家里的厨房,里面每个橱柜和冰箱里都屯了满满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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