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择的字,在业内是公认的好看。
即使是用现在这样一枝普通廉价的钢笔写字、甚至还握着明喻的手,席择都将字的每一个拐角都处理得凌厉却不尖锐,顺畅却不狭促。
他的字好像是凤泊鸾漂,臻微入妙,看得久了不由觉得这一点都不想是用硬笔写的,反而好似用一支极细的小楷笔写下的。
炙热的温度顺着手指相贴的地方传递过来,明喻淡然冷静地看着对方握着自己的手写下一个个漂亮的字,唇角却微微翘起。
——就朋友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是逾矩了。
可是这两人却没有一个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反而淡定自若地继续各自的行为。
等到两人写了两张纸后,明喻虽然还没有找到写字的窍门,但是却也模模糊糊地有了点手感。
按照席择的话来说就是:“持之以恒,或许三……一年内,你可以把字写得正常一点。”
明喻:“……”
请你下次准备好了再说话!
把你的“三年”
都吞进肚子里去!
!
!
总而言之,等到了接近11点,席择才离开了明喻的家。
对方离开以后,明喻是压根没有一点所谓的“娇羞害臊”
、“小鹿乱撞”
,好像今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他淡定地洗漱了一番,便早点休息了。
只有在闭上眼之前,明喻凝视着天花板上倒映着的城市灯光,也不说话,只是安静地深思了许久,最后才缓缓闭上双眼,进入了睡眠。
而在缪斯公寓的顶楼,席择进屋以后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接着打通了丁博的电话。
丁博那边吵得很,不知道在干什么,但是听到席择的声音后,他赶紧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接着问道:“怎么这么晚了还打电话过来?明天不是要去参加聚会么,席择?”
男人轻轻地“嗯”
了一声,接着问道:“洛城的事情还没有解决?”
丁博重重地叹了声气,回答道:“是的,‘埃杜李莎’那边不肯松口,但是我们这边也不可能再和他们合作下去了。
现在双方就着合约的问题正在讨论,谁都说是对方先违约的,非常麻烦。”
“你去找雷蒙德·塞尔特吧。”
丁博那边猛地一愣,接着问道:“你不是不插手这件事的吗?”
“这次是‘埃杜李莎’过分了,你把这件事处理好就行,辛苦了。”
丁博摊摊手,笑道:“你要是早让我去找雷蒙德,我还用听这么多废话?对了,你今天不是去了缪斯公寓了吗,这么晚还没休息?”
和老朋友又聊了一会儿后,席择忽然问道:“明喻最近的通告行程发我一份吧。”
丁博猛然一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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