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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云轻声回到:“你从来不喜欢她。”
冯简冷笑:“我第一次见到李宛云的时候,她居然连双鞋子都无。”
宛云不由笑道:“嗯,我记得。
当时你还赠她双鞋履,是不是?你居然不要那耳钉,是不是?真是太高傲。”
冯简没有回答,若有所思的表情,随后突然很轻地说:“当时李宛云就……这么跳过去,真的很漂亮。
虽然她自私又刻薄,但是仍然很漂亮。”
宛云看着他。
“有一天,我自己都会改变性格。
但至少希望我身边的人能够轻松做自己,而不管李宛云现在怎么神经兮兮,骨子里,我知道她是十年前跳墙的那个姑娘。”
宛云突然垂下目光,很轻声道:“……早就不是了。”
冯简却没有再看眼前人,他目光看着更远的地方,很平静地说:“李宛云并不太好,但我没有不喜欢李宛云。”
那日的夜晚很长。
冯简的酒量不佳,而且从来没有如此醉过,谈天后放松四肢无力,意识模模糊糊,始终在清醒和不太清醒中徘徊。
宛云再给他端水喝,冯简根本不再接过来。
“我快死了!”
他突然翻手把杯子打翻。
宛云小小的吃了一惊。
“我刚才被你抱过!
你们这些女人,做生意从不保护自己!”
配上很嫌弃的表情。
说完这句话后,冯简终于翻身睡去,
宛云看着满地狼藉,叹了口气。
她把两人的衣服勉强收拾好,在脱力躺倒时看到床头柜上有一包劣质香烟,随手拿来点燃,在放进嘴里前一秒反应过来,苦笑掐灭。
旁边沉睡的冯简上身□,手臂内延伸到手腕的大块疤痕在灯光下丑陋。
再次见面时,她记得自己对他说:“男人有疤痕,算什么”
。
她锦衣贵食的养在头等病房,冯简在坚持辛苦的事情。
她随口笑谈的事情,冯简早就做到。
宛云想用摸摸旁边人的脸,手伸到一半,又收回来。
她在告别懵懵懂懂的十八岁前,见过最后一个人居然是冯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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